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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為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加強各級學校師生對多元文化的認識,並推展鄉土歌謠教學,以落實母語音樂教育,特舉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貳、組織: 設「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委員會」(以下稱本會)由下列單位組成: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初賽主辦單位: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三、決賽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四、決賽承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參、比賽類別: 一、閩南語系類。 二、客家語系類。 三、原住民語系類。 四、東南亞語系類(含越南、印尼、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與柬埔寨等之非以英語演唱歌曲。) 肆、比賽組別: 由各縣市(區)派隊參加,分下列各組: 一、國小組(就讀於公私立小學學生組成之團隊,不得跨校組隊) 二、國中組(就讀於公私立國民中學 ...
發布單位:教育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1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線上報名時間:111年11月20日9時至111年12月25日17時,本會將於111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獎勵名額: 凡成績達到「甲等」以上之等第,不限名額,皆予以獎勵。 比賽類別:閩南語系類、客家語系類、原住民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