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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08月3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展覽地點: 屏東美術館(或本府所轄規劃之場域)。 申請項目: ♦平面作品:水墨、書法、油畫、水彩畫、膠彩畫、版畫、篆刻、粉彩、壓克力、鉛筆畫、複合媒材數位平面(海報設計)、CG繪圖(含3D影像繪圖)、攝影、漫畫、其他等 ♦ 影片作品:動畫影片、微電影、動態影像、其他等 ♦立體作品:雕塑、工藝創作、陶藝、古董、綜合媒材、文創品、模型(含場景)、櫥窗設計等。 ♦ 裝置作品:立體造形、裝置藝術品(含可互動)等 寄件方式: 本案僅受理紙本投件,申請者請填妥申請項目資料(請依各項目申請表所需資料印製),逕送(寄) 900屏東市菸廠路1號(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博物美術科收),封面請註明「申請112年度展覽補助計畫」。 紙本索取: 簡章及申請書表請至屏東 ...
發布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112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策展)徵件及展覽補助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08月3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展覽地點: 屏東美術館(或本府所轄規劃之場域)。 第一階段:由本府審閱資格符合以及送件資料完整度。 第二階段:由本府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會,擇期辦理書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