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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我畫我話」身心障礙者繪畫比賽-簡章-附件二

發布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樹仁社會福利基金會

第十二屆「我畫我話」身心障礙者繪畫比賽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凡入圍之得獎作品,本會將頒發得獎獎座。 以四開畫紙(545x393mm)為限,作品不得電腦輸出,畫材以素描、粉筆、水彩、蠟筆、拼貼、水墨。 參賽資格:全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身心障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