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功!
一、 依 據: 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14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06484號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二、 宗 旨: 為提倡全國大專校院體育活動,提高學生運動舞蹈風氣促進身心健康,加強校際間情感交流,特舉辦本競賽。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 承辦單位: 輔仁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運動舞蹈委員會六、協辦單位:台灣體育運動舞蹈發展協會 七、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28 日(星期日)。 八、 比賽地點: 臺北體育館 7F(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 10 號) 九、 參加單位: 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新合併學校在三年內得以原校區名義報名參賽)。 十、 參賽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 ...
發布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運動舞蹈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2年5月28日(星期日) 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7F(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比賽方法:依運動舞蹈規則,視報名隊數分初賽、複賽、決賽等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