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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財團法人台南市奇美文化基金會為獎助優秀藝術人才,致力美術、音樂活動,以厚植國家藝術發展資源,推動企業界參與文化建設之理念,特設置本獎助辦法。 具象美術創作類 獎助名額: 共4名(如未達審查標準,可不足額錄取)。 西畫組。 雕塑組。 獎助內容: 每名每月獎助新台幣3萬元整,每2個月支付一次,為期一年。 申請人資格: 申請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 年滿16歲至30歲者。 *以當屆年度來計算,如:申請者如為民國84年生,則計為24歲。 如有以下情事者,取消其申請資格,並於3年內不得參加本獎項;已獲獎者,本會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所獲獎座、獎金,並賠償相關費用: (1) 抄襲他人作品。 (2) 冒名或使用他人作品者。 申請須知: 申請人請先用電腦打字填寫申請表格並列印,各欄皆須填寫,並檢附下列資 ...
發布單位:財團法人台南市奇美文化基金會
2019第三十二屆奇美藝術獎 財團法人台南市奇美文化基金會為獎助優秀藝術人才,致力美術、音樂活動,以厚植國家藝術發展資源,推動企業界參與文化建設之理念,特設置本獎助辦法。 本辦法於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接受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