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功! 契約書範本(共3期) | 檔案下載 - 點子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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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書範本(共3期)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0年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補助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2月19日止;逾期提出申請者,應不予受理。 第一類補助金額度以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為上限。 第二類補助金額度以新臺幣六百萬元為上限。 申請者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從事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行銷有聲出版品業務,從事流行音樂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