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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一)透過客語歌唱、口說藝術或戲劇的表演方式,保存並傳達客家文化豐富之內涵。 (二)闡揚客家文化,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師、親、生對客家文化之認同。 (三)提供觀摩機會,讓參賽者得以發揮所長並促進交流,發揚客家語言及文化之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教育部、新北市政府(北區初賽)、苗栗縣政府(中區初賽)、嘉義縣政府(南區初賽)、臺東縣政府(東區初賽)、桃園市政府(總決賽)。 (二)承辦單位: 初賽: (1)北區:新北市永和區頂溪國民小學。 (2)中區:苗栗縣頭份市建國國民小學。 (3)南區:嘉義縣朴子市大同國民小學。 (4)東區:臺東縣池上鄉福原國民小學。 總決賽(含頒獎):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 (三)承辦單位聯絡窗口: 初賽: ...
發布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教育部、新北市政府、苗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臺東縣政府、桃園市政府
客家委員會106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 目的: (一)透過客語歌唱、口說藝術或戲劇的表演方式,保存並傳達客家文化豐富之內涵。 (二)闡揚客家文化,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師、親、生對客家文化之認同。 (三)提供觀摩機會,讓參賽者得以發揮所長並促進交流,發揚客家語言及文化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