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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資深演藝人員參與演出電視節目補助要點

發布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10年度資深演藝人員參與演出電視節目補助 受理申請日期:110/11/01~110/11/08 17:30。 每一補助案之補助金額,不得逾申請時所附申請補助集數之製作總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九,並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 本要點所稱資深演藝人員,係指於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