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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藝術教育法及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活化各級學校藝術教育,推廣學生對創意戲劇的學習,以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之統整能力,特舉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108 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教育部 108 年 6 月 26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80092402 號函同意備查 壹、目的 依據藝術教育法及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活化各級學校藝術教育,推廣學生對創意戲劇的學習,以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之統整能力,特舉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貳、組織: 設立『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由下列單位組成: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初賽主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三、決賽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四、決賽承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叁、本委員會設置地點 國 ...
發布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8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依據藝術教育法及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活化各級學校藝術教育,推廣學生對創意戲劇的學習,以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之統整能力,特舉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路報名:自 108 年 11 月 20 日 9 時至 108 年 12 月 25 日 17 時,本會將於 108 年 12 月 25 日 17 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