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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藝」起看見新北之美作品徵選-實施計畫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藝」起看見新北之美作品徵選 報名及收件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星期三)止。 特優:發給3,000元(禮券或獎金等),獎狀乙面。 優選:發給1,000元(禮券或獎金等),獎狀乙面。 參加徵選件數限制:每人參加徵選作品件各類組以1件為限。 徵件主題:新北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