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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依據: 本規程依據全大運舉辦準則第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宗旨: 為發展我國大專校院競技運動風氣,提高運動技術水準,培育優秀運動員,特舉辦中華民國 109 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以下簡稱「全大運」)。 第三條 主辦機關: 教育部。 第四條 承辦學校: 國立高雄大學。 第五條 協辦機關及單位: 高雄市政府、國立中山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 第六條 日期與地點: 訂於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 日(星期六)至 5 月 6 日(星期三)共計 5 天,於國立高雄大學及各指定場地舉行(如附件一)。資格賽之比賽日期與地點(如附件二)。 第七條 參加學校: 中華民國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為參賽學校。 第八條 競賽種類及分組: 一、競賽種類: (一) 必辦種類: 1.田徑 2.游 ...
發布單位:教育部
109年中華民國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競賽 宗旨:為發展我國大專校院競技運動風氣,提高運動技術水準,培育優秀運動員,特舉辦中華民國 109 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以下簡稱「全大運」)。報名:訂於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起至 109 年 2 月 21 日(星期 五)下午 5 時止,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