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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09年度「文化部辦理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徵件活動即日起開始至108年12月20日截止,補助金額最高可達新臺幣100萬元,歡迎各界有興趣參與東南亞交流合作之團隊踴躍參與。 推動文化新南向,文化部自102年推辦東南亞地區交流計畫,提供國內藝文團體薦邀東南亞人士來臺交流合作補助,藉以增進國人對東南亞文化、歷史、社會發展之深度認識,進而擴大雙向交流。 文化部表示,109年度新增雙向交流合作補助類別,交流範圍也在現有補助交流對象上增列東帝汶,以期進一步促進臺灣與東南亞地區之文化交流。 本計畫申請內容不限主題、不拘形式,自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凡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皆可提出申請,採線上報名,請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竭誠歡迎把握機會於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相關申請說明及下載申請表 ...
發布單位:文化部
109年文化部辦理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 本計畫申請內容不限主題、不拘形式,自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凡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皆可提出申請,採線上報名,請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竭誠歡迎把握機會於截止日前提出申請。徵件活動即日起開始至108年12月2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