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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澎湖縣美術家作品集徵選-作品申請表

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110年澎湖縣美術家作品集徵選 收件時間:110年6月30日止。 徵件類別: 以水墨畫、膠彩畫、書法、油畫、水彩畫、版畫、美術工藝、雕塑、籇刻、攝影等美術作品之創作為主。 徵選資格: 本縣籍從事藝術創作者。 上述每位作者以補助出版一次為限,曾由文化局出版個人或雙人專輯者,不得重複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