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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目標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吸引創造性人才移居(含返鄉)客庄地區,鼓勵有意願者發揮創意與靈感,藉由科技導入、社會參與、品牌建立、投資故鄉等方式,協同、整合地區資源發展,同時改善人口結構,以達客庄地方創生目標。 貳、推動重點 以有助客庄地區廢棄或閒置場域活化、改善區域消費力、吸引創新產業之工作者及相關事業為推動重點,引入青年人口及活力,降低產業沒落危機。 參、計畫期程、補助對象及原則 一、計畫期程: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執行期程共計二年。 二、補助對象 (一)認同客家且具客語溝通能力者,有意願返鄉,且具移居客庄地區相關準備及能力之青年 。 (二)以未獲其他部會類似補助者為優先。 (三)計畫實施地點須位於七十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並以行政院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為優先(附件 ...
發布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補助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徵件 計畫目標: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吸引創造性人才移居(含返鄉)客庄地區,鼓勵有意願者發揮創意與靈感,藉由科技導入、社會參與、品牌建立、投資故鄉等方式,協同、整合地區資源發展,同時改善人口結構,以達客庄地方創生目標。 計畫期程: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執行期程共計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