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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緣起 為配合本縣 109 年 10 月份全民運動會及石雕藝術季二大盛事,本局演藝廳特辦理優質演出節目徵選,以豐富本縣 10 月藝文活動,開闊縣民藝文眼界,提升演藝團體實力,同時吸引外縣市民眾造訪,增進表演藝術交流。 二、指導單位: 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花蓮縣文化局(簡稱本局) 三、演出地點: 花蓮縣文化局演藝廳 四、申請演出期程 (一)109 年 9 月 27 日至 10 月 16 日 (二)109 年 10 月 19 日至 23 日 (三)109 年 10 月 26 日至 29 日 五、申請資格 (一)合法立案且從事表演藝術之人民團體、演藝團體。(須檢附立案登記之影本) (二)從事表演藝術創作之個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影本) 六、申請演出類別 (一)音樂類(二)舞蹈類(三)戲劇類(四)傳統類 七、申請時間: 即日 ...
發布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109年十月份花蓮縣文化局演藝廳展演活動徵選 為配合本縣 109 年 10 月份全民運動會及石雕藝術季二大盛事,本局演藝廳特辦理優質演出節目徵選,以豐富本縣 10 月藝文活動,開闊縣民藝文眼界,提升演藝團體實力,同時吸引外縣市民眾造訪,增進表演藝術交流。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9 年 3 月 13 日止(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