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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主旨: 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貳、 辦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參、 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住證明之外籍人士。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 1 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參賽,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 四、 參賽作品須為 107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創作,且須為未曾在國內政府機關(構)主辦之競賽獲入選以上之作品,但各級學校以及人民團體內部之競賽不在此限。 五、 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簡章規定,初審與複審須為同一件作品,違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收件或予以退件。 六、 參賽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以 7 日為限。 肆、 徵件類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2020新北市美展 主旨:為鼓勵美術創作風氣,培育藝術人才,推動全民美育,提升藝術參與風氣,特辦理本競賽展覽。 參賽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住證明之外籍人士。 二、 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並可參賽多類,惟每類以報名 1 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體參賽,團體參賽者須推派1人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