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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及培育具表演潛力明日之星,提供其一圓表演夢想之舞臺,辦理「2020新北市樂壇新星」甄選活動,遴選30歲以下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行政及行銷宣傳,協助年輕新秀辦理正式音樂會演出,希望藉此吸引眾多青年藝術家展現才華,累積正式演出之經驗。 申請時間:自當年度公告日起至109年5月6日(三)截止收件。 申請時間: 自當年度公告日起至109年4月15日(三)截止收件。 報名資格: 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持有效居留證者(有效期最少至2021年1月31日止,須檢附相關證件)。 團體:以組團報名者,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且團員需全體符合前述條件之資格。 個人組別之伴奏不需符合上述年齡資格,但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伴奏及重奏之認定將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曲目判定。 曾入選「樂壇新星」之個人及團隊者,今年不可再次報名。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2020新北市樂壇新星甄選 遴選30歲以下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行政及行銷宣傳,協助年輕新秀辦理正式音樂會演出,希望藉此吸引眾多青年藝術家展現才華,累積正式演出之經驗。 申請時間:自當年度公告日起至109年4月15日(三)截止收件。 曾入選「樂壇新星」之個人及團隊者,今年不可再次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