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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育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藉以鼓勵國人推廣藝術教育,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以喚醒國民審美意識及提升美感素養,特訂定本要點。 二、藝術教育貢獻獎之獎項類別: ( 一 )團體獎項: 1. 績優學校獎: 建構校園藝術教育支持系統( 包括課程與教學、活動與啟發、行政與服務、社區推廣等面向 )、推動藝術教育相關計畫及辦理藝術教育成果、特色,具有績效之學校。 2. 績優團體獎: 就藝術教育活動之推展、培育藝術教育人才及贊助學校藝文相關活動等,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 ( 二 )個人獎項: 1. 教學傑出獎: 就藝術教育之教學( 包括創新課程設計、開發教材教案、活化藝術與人文教學活動等面向 )、從事藝術教育研究、培養藝 ...
發布單位:教育部
2021第八屆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 以書面列舉具體事實及證明,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獎勵名額: 團體獎項: 1、績優學校獎: 大專組:二所、高中組:五所、國中組:六所、國小組:十所。 2、績優團體獎:三個。 個人獎項: 教學傑出獎:五名、活動奉獻獎:五名、終身成就獎: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