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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一、提供學生展演舞臺,豐富學習歷程:透過本計畫鼓勵並持續提供學生表演藝術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 二、鼓勵觀摩學習,發展跨領域視野: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培育藝術欣賞之基本素養,豐富美感體驗。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實施對象】 一、獲「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之學校團隊及105-107學年度曾獲「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及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團體組優等以上團隊。 二、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三、全國高中職(含)以上表演藝術相關學校科系所。 【實施期程】 自本計畫發布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實施方式】 一、擴大辦理「109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計畫」方案:補助獲「 ...
發布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展演活動 【目的】 一、提供學生展演舞臺,豐富學習歷程:透過本計畫鼓勵並持續提供學生表演藝術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 二、鼓勵觀摩學習,發展跨領域視野: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培育藝術欣賞之基本素養,豐富美感體驗。 徵選時間:自計畫發布日起至4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