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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緣起 臺中市逍遙音樂町活動已邁入第16年,每年選擇市民聚集的廣場、公園等公共空間舉辦音樂會,讓藝術主動走入市民生活。本(108)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文化局)為鼓勵本市各區公所舉辦音樂表演活動,發掘在地表演藝術資源,提升各區藝術動能及生活品質,培養各區居民文化素養及藝文參與人口,爰訂定本計畫。 二、 計畫目標: 鼓勵本市各區公所整合各面向資源與人才,結合在地表演藝術資源,規劃辦理優質之音樂活動,營造仲夏夜音樂氛圍,提供市民輕鬆聆賞音樂的好去處,發揮各行政區文化特色,促進各行政區文化活動均衡發展。 三、 計畫範圍及方式: (一)提案單位:臺中市各區公所 (二)計畫範圍: 本案為競爭型計畫,每一區公所限提1案,每案限規劃1場音樂會企劃構想,整體活動須聚焦於音樂表演。 得跨區合作,相鄰之行政區得共同提案,每一合作提案以不超過3 ...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計畫目標: 鼓勵本市各區公所整合各面向資源與人才,結合在地表演藝術資源,規劃辦理優質之音樂活動,營造仲夏夜音樂氛圍,提供市民輕鬆聆賞音樂的好去處,發揮各行政區文化特色,促進各行政區文化活動均衡發展。 提案申請:108年3月15日(星期五)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