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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並擴大參與對象,特辦理「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計畫。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收件及錄取公告時間: 收件時間: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共計2個月 )。 錄取通知時間:110年10月1日前( 以EMAIL及簡訊通知 )。 徵選規定: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閱讀或成人閱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朗讀文章之漢字主要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漢字為準。 以下情形得以「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書寫: ( 1 ).擬聲、擬態詞。 ( 2 ).外來詞 ...
發布單位:教育部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閱讀或成人閱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