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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依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60008652號函辦理。 貳、目的: 培養大專學生舞蹈及創新研發能力,增加青少年呈現自我、團隊合作及獨立思考能力,提昇其健康體能及加強運動參與,讓更多大專青年學子透過舞蹈比賽將體育與國父偉大精神結合,俾推廣國父誕辰紀念日之非凡意義。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文化部 肆、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本會)、國立國父紀念館 伍、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流行創意舞蹈協會、中華民國街舞運動推廣協會(TBC)、台灣街舞文化推廣協會(HRC)、桃園市街舞協會(JUMP)、IP DANCE SKOOL、DOD街舞教室、臺灣街舞藝術協會 陸、贊助單位: 創見資訊 柒、參賽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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