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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宗旨: 一、 透過客語歌唱、口說藝術或戲劇的表演方式,保存並傳達客家文化豐富之內涵。 二、 闡揚客家文化,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師、親、生對客家文化之認同。 109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報名期限延長至109年9月11日止( 五 ) 三、 提供觀摩機會,讓參賽者得以發揮所長並促進交流,發揚客家語言及文化之美。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教育部、桃園市政府(北區初賽)、新竹市政府(中區初賽)、臺南市政府(南區初賽)、臺東縣政府(東區初賽)、苗栗縣政府(總決賽)。 二、 承辦單位: (一) 初賽:1. 北區: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國民小學2. 中區:新竹市東區關東國民小學3. 南區:臺南市安平區億載國民小學4. 東區:臺東縣關山鎮關山國民小學 (二) 總決賽( ...
發布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109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 各分區初賽報名截止日均為109年9月4日(星期五)。 宗旨: 一、 透過客語歌唱、口說藝術或戲劇的表演方式,保存並傳達客家文化豐富之內涵。 二、 闡揚客家文化,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增進師、親、生對客家文化之認同。 三、 提供觀摩機會,讓參賽者得以發揮所長並促進交流,發揚客家語言及文化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