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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圖書館。樹林分館110年度展覽徵件-實施計畫

發布單位:新北市立圖書館

新北市立圖書館。樹林分館110年度展覽徵件 本館受理申請之收件時間,自每年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止,審查結果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於本館網站,並以書面通知。 申請展出之作品須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綜合媒材等類別之藝術創作;非屬純美術範疇者,含插花、樹石、盆景等及各式收藏品展覽,不受理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