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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旨: 為提升軟式網球水準,並選拔107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代表選手。 二、 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體健科 四、 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軟式網球委員會、臺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 五、 競賽時間: 民國106年12月22~23日(星期五~六) 六、 競賽地點: 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網球場 七、競賽項目: (一)國中男子組(二)國中女子組(三)高中男子組(四)高中女子組 八、參加資格: 依據107年全國中等學校競賽規程第九條規定 (一)學籍規定: 參加單位之運動員,以各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部。 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1年以上之學籍者(105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即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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