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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依據藝術教育法及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活化各級學校藝術教育,推廣學生對創意戲劇的學習,以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之統整能力,特舉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貳、組織: 設立『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由下列單位組成: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初賽主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 處 )三、決賽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四、決賽承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叁、本委員會設置地點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聯絡地址: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 02 )23110574轉114 傳 真:( 02 )23117550 網 址: http://www.arte.gov.tw 肆、經費來源 一、 初賽:所需經費由各主辦單位自行籌措。 二、 決賽:所需經費由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編 ...
發布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 網路報名:自109年11月20日9時至109年12月25日17時,本會將於109年12月25日17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各該行政轄區內之立案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含外僑學校,不含特殊學校),符合各比賽類別及組別之參賽資格者,均得向各初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每類之各組別每校只得各報名1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