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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實施方式: 一、比賽主題: 以桃園市7家庇護工場為題材之庇護工場繪畫競賽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三)承辦單位:好物有限公司 三、徵件期間: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177月15日17時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以個人身分報名參賽,每人限投1件參賽作品。 五、 參賽組別: (一)第1組:國小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校學生。 (二)第2組:國中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校學生。 (三)第3組:高中組,桃園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含五專1~3年級)。 (四)第4組:成人組,含全國大專校院在校學生(含二、三專及五專4~5年級)。 (五)第5組:身心障礙者組,限有身障證明(原身障手冊)者報名。 六、 參賽作品規格: ...
發布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108年度「桃園庇護工場繪畫」競賽 徵件期間: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17時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參賽作品規格:作品需以對開畫紙呈現。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平面方式創作,如素描、水彩、粉彩、蠟筆、油畫、水墨、麥克筆等,也毋須裱褙或裱框,不得用電腦繪圖或合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