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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倡勞工正當休閒活動,增進勞工身心健康,促進勞資和諧,特舉辦臺南市109年度勞資體育競賽。 第二條: 本次競賽相關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 ( 一 )勞動部。 ( 二 )臺南市議會。 二、督導及策劃單位: ( 一 )督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 二 )策劃單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 ( 一 )大臺南總工會。 ( 二 )臺南市總工業會。 四、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南市勞工志願服務協會。 五、協辦單位: ( 一 )臺南市總工會。 ( 二 )臺南市產業總工會。 ( 三 )臺南市職業總工會。 ( 四 )臺南市職業工會總工會。 ( 五 )臺南市工業會。 ( 六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
發布單位:大臺南總工會、臺南市總工業會
臺南市109年度勞資體育競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9年9月16止;活動日期: 109年11月8日;比賽地點:新營體育場(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78號) 為提倡勞工正當休閒活動,增進勞工身心健康,促進勞資和諧,特舉辦體育競賽。 參賽方式:由各該事業單位(或其產、企業工會)、職業工會及勞、資、志工團體組隊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