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臺中市府授運競字第 號函 二、宗旨: 為落實基層訓練,提昇擊劍水準,培養擊劍運動興趣,遴選優秀選手輔導升學,特舉辦本比賽。 三、主辦單位: 台中市議會、台中市政府運動局、 臺中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擊劍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臺中市立中平國民中學、臺中市立長億高中、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 六、比賽期間: 109年8月15日( 星期六 )至16日( 星期日 ),共兩天。 七、比賽地點: 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 台中市太平區樹德9街139號 ) 八、參加資格: 臺中市市長盃擊劍錦標賽:國小、國中、高中組限設籍或就讀臺中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參加,不得跨校組隊、成人組戶籍需要設籍在臺中或就讀臺中市的大學者。 ( 一 )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 108 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即代表學校就 ...
發布單位:臺中市議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臺中市體育總會
臺中市109年市長盃擊劍錦標賽 報名日期與方式:即日起至109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17時截止,逾期概不受理。 比賽規則:依據國際擊劍總會(FIE)競賽規則進行。 參加資格:臺中市市長盃擊劍錦標賽:國小、國中、高中組限設籍或就讀臺中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參加,不得跨校組隊、成人組戶籍需要設籍在臺中或就讀臺中市的大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