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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110年畢業展徵件-作業要點

發布單位: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110年畢業展徵件 本局受理畢業展覽申請之收件期間,為每年九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錄取結果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告於本局及客家文化園區網站。 申請展出之作品,應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漫畫或綜合媒材等類別之藝術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