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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 據: 中華民國109年9月10日臺教體署競( 二 )字第1090030533號。 二、 宗 旨: 為推展游泳運動,增加各區域游泳運動人口,提升游泳競技水準;建立全國游泳比賽分區賽制度。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五、 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六、 比賽日期: 109年11月21日起至11月22日( 星期六、日 ) 七、 比賽地點: 高雄市立福誠高級中學( 830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三路176號 ) 八、 南區縣市: 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九、 參加資格: ( 一 ) 凡在本會線上註冊、完成登記手續為中華民國游泳協會之選手,始得以學校、社會團體、俱樂部、個人組隊報名參加。 ( 二 ) 分區賽僅限定各分區縣市選手參加,以註冊單位地址為 ...
發布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109年全國南區(4)游泳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109年10月26日起至109年11月9日截止,逾期恕不予受理。 比賽日期:109年11月21日起至11月22日(星期六、日) 比賽地點:高雄市立福誠高級中學(830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三路176號) 分區賽僅限定各分區縣市選手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