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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 二 )協辦單位: 新竹市文化局 ( 三 )承辦單位: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 四 )協辦單位: 新竹市立新竹國民小學、新竹市立東園國民小學 三、比賽時間、地點: 訂於109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在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場地舉行,賽程表於報名截止後編排,並於抽籤會議確定賽程。 四、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基本規定、比賽類組、組隊規定及參賽資格個別規定、比賽規則( 含基本規則、分項規則 )均參照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五、比賽辦法: ( 一 )報名規定: 團體項目每校以一隊為限。 ( 二 )評計方式: 不分團體與個人賽,評審評分以總分( 滿分為100分 )表示,公告總平均分數、等第及最優第一名代表本市參加全國 ...
發布單位:新竹市政府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 報名日期及方式:除大專組可自行報名外,其他各組請由就讀學校彙整報名資料自109年9月21日(一)上午8:00起至109年10月6日(二)下午17:00止。 比賽時間、地點:訂於109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在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場地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