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08年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
網址:http://youth-resources.yda.gov.tw/subject/content/si6jQe1mJhrCKr5mpfg4Lg
專案內容:
文化部為扶植有意投入文化創意產業之個人或團體,提供創業第一桶金。
一、申請資格:
(一)本案獎助之文化創意產業範圍限文化部所主管之「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二)符合以下任一類者,具申請人資格,並擇一申請:
1.個人或團隊申請:
(1)申請組成可為個人或團隊。申請人及團隊成員須為年滿20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未曾擔任公司或商號(行號)之負責人。
(2)以團隊組織申請時,其申請人須為團隊成員共同推派之代表人,且為未來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之負責人,不得任意變更。
2.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1)須為本須知生效日前一年內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且登記之營業所地址須在國內,並從事本點第一款所列之文化創意產業之本國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2)申請人申請時須為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負責人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申請條件與限制:
(一)申請人僅能選擇一類申請資格進行申請,並以申請一案為限。
(二)申請人申請之計畫期程為一年期。
(三)申請人須填寫具開放性之工作據點詳細地址,必要時文化部得進行查核。
(四)申請人及其團隊成員、公司或商號(行號)負責人未曾獲文化部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獎助。
三、 申請期間及方式:
(一)本案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將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另開新視窗)公告。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至上開網站填寫申請表、提案構想並上傳相關檔案。
(二)申請期間:自107年12月7日中午12點至108年1月7日晚上5點止。
四、獎助原則:
(一)計畫經決審通過後,屬第一級者,獲獎助金新臺幣八十萬元。
(二)計畫經決審通過後,屬第二級者,獲獎助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詳細相關資訊起參閱計畫公告頁面(另開新視窗)。
五、聯絡窗口:
文創發展司
(02)8512-6593 張小姐
(02)8512-6569 周小姐
諮詢輔導服務專線電話:(02)2766-1660(分機101~104)
(註:本項計畫自109年度起已移由文化內容策進院規劃辦理,相關業務請逕洽該院諮詢,服務專線:02-2745-8161)
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40&PY=2019&PT=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