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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青年”海宁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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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青年”海宁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进一步繁荣海宁美术创作,推进海宁青年美术人才的培养,引导青年美术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艺术创新,积极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励青年美术家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美术精品。经研究,决定举办“潮·青年”海宁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

海宁市文化馆
海宁市教育局(教研室)
海宁市美术家协会
2
展出方式
(一)拟于2022年5月4日在海宁市文化馆一楼展厅举办 “潮·青年”海宁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并举行开幕式。

(二)印制《“潮·青年”海宁市首届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入选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
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本次展览面向全市征稿。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户籍所在地须为海宁或目前在海宁工作学习。

(二)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平面设计。送件要求:需提供作品电子稿(照片质量可供出版,文件格式为tif、jpg,文件不小于5MB,分辨率300dpi,统一在文件命名中附以下信息: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画种、联系电话)、作者个人彩照以及个人简历(200字以内),4月20日前打包发至电子邮箱 100504000@qq.com。

(三)作品评选:将邀请省、市专业评委进行评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请于5月2日之前送至海宁市文化馆,逾期不候。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4
主办者和参展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入选、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作者自负。

(三)由本次展览组织机构向参展作者分别颁发入选证书或优秀作品证书。

5
其他
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均视为确认并愿意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海宁市美术家协会
2022年3月9日
来源:海宁市文联美术家协会
https://mp.weixin.qq.com/s/vkbYRVj1Na_LC_jJBRmV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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