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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12年1月16日至112年2月20日止辦理「112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一案

網址:http://www.culture.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0G295700334178642420&sid=0N013541937923427652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12年1月16日至112年2月20日止辦理「112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一案

一、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場地: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演藝廳(中正堂)、苗栗縣各 鄉(鎮、市)、學校展演地點辦理,不含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
檔期:112年7月至12月。

二、收件日期:自112年1月16日至112年2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各1份,或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 https:// www.mlc.gov.tw/ 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

四、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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