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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1學年度運動舞蹈錦標賽(5/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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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14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06484號函核定年度計畫暨輔仁大學1112年4月20日輔校教育二字第1120015129號函辦理。
二、請詳閱競賽規程規定事項並恪守規定。
三、報名作業請逕向輔仁大學體育室郭銘勻老師/林爾芙小姐,電話:02-29053044辦理。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1學年度運動舞蹈錦標賽競賽規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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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詳閱競賽規程規定事項並恪守規定。
三、報名作業請逕向輔仁大學體育室郭銘勻老師/林爾芙小姐,電話:02-29053044辦理。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1學年度運動舞蹈錦標賽競賽規程.pdf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0學年度運動舞蹈錦標賽參賽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 110 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需檢附參賽運動員第二學期註冊繳費證明及選課單影本)。
(二)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各校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三)凡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正式比賽前 1 日(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1 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下場比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14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06484號函核定年度計畫暨輔仁大學1112年4月20日輔校教育二字第1120015129號函辦理。
二、請詳閱競賽規程規定事項並恪守規定。
三、報名作業請逕向輔仁大學體育室郭銘勻老師/林爾芙小姐,電話:02-29053044辦理。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1學年度運動舞蹈錦標賽競賽規程.pdf

參賽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 110 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需檢附參賽運動員第二學期註冊繳費證明及選課單影本)。
(二)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各校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三)凡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正式比賽前 1 日(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1 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下場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