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繪稅!精彩九九!」租稅繪畫比賽

「一起繪稅!精彩九九!」租稅繪畫比賽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8500

報名時間: 2025-04-09 ~ 2025-06-18

主辦單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九乘九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7-741-0141分機217

主辦單位Email:aq0323aq0323@gmail.com

壹、活動目的:

為建立學生及社會大眾正確的租稅觀念及推廣使用載具儲存發票觀念,以繪畫創作的方式,讓學生及社會大眾於創作思考的過程中吸收理解稅務知識,擴大宣導效益。

「一起繪稅!精彩九九!」租稅繪畫比賽

貳、主辦單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九乘九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參、活動辦法:

一、活動投稿期間:

114年4月9日上午9點至6月18日下午17點止

二、活動對象:

居住於臺、澎、金、馬之中華民國國民

(一)國小著色組:國小1-2年級學生

(二)國小創作組:國小3-6年級學生

(三)國中組:國中1-3年級學生

(四)社會組: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三、參加辦法:

參賽者請先至本活動網站完成會員註冊並選定組別完成報名(需上傳作品授權書暨個資同意書,未成年參賽者需再上傳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每人僅限參加一個組別及投稿一件作品,組別選定後不得再更換。

依下列主題發想,自行發揮創意繪畫創作,以一圖一概念的方式,將租稅宣導內容及創意元素融入作品中,作品呈現以易讀、易懂為佳。

請注意,作品名稱不得包含任何個人資訊,避免影響評審公平判斷。(租稅教材內容請至本活動網站參考連結參閱)

(一)繪圖主題

組別 繪圖主題
國小著色組
(國小1-2年級)

消費購物索發票,國家建設更美好
(下載著色圖稿後,以圖案或意象加入對租稅的想像和體驗)

國小創作組
(國小3-6年級)
  1. 國家建設要更好,誠實納稅不可少
  2. 雲端發票快申辦,地球給你按個讚
國中組
  1. 地方稅開徵期間別忘記,準時繳納才不會傷荷包
  2. 發票大小事,就交給統一發票兌獎APP
  3.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稅者權利讚起來
社會組
(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1. 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便利又環保
  2.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讓您省荷包
  3. 房屋稅差別稅率 2.0
  4. 納保官-守護您的納稅權益
  5. 稅務one視通,稅務文件即時通
  6. 多元繳稅真方便,行動支付輕鬆PAY
  7. 雲端發票領獎帳戶設定好,發票獎金自動匯進來

(二)作品格式及繳件方式:

組別 作品格式及彩繪媒材與繳件方式
國小著色組、
國小創作組、國中組
作品格式及彩繪媒材:

  1. 國小著色組以A3大小繪製。請至本活動網站下載並列印主辦單位提供之線稿圖進行著色或至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各分處及全台九乘九文具門市索取著色畫紙(數量有限,索取完為止),著色線稿圖共2款,請擇一索取或下載。
  2. 國小創作組及國中組請自行以8開大小空白畫紙繪製。
  3. 皆以手繪方式呈現,技巧與彩繪素材不限,但不包含素描、立體作品且不得以電腦繪圖或列印方式呈現。
  4. 參賽作品不需裱框。

繳件方式:
線上繳件

  1. 至本活動網站填寫個人資料,完成會員註冊及報名。
  2. 下載作品授權書暨個資同意書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填妥後,掃描或拍照上傳至本活動網站。
  3. 作品以掃描檔上傳為主,規格為JPG檔或PNG檔,解析度至少300dpi,檔案以15MB以下為原則,上傳至本活動網站。
  4. 若採拍照上傳,規格為JPG檔或PNG檔,檔案以15MB以下為原則,拍照畫質需清晰,不得有圖畫以外之邊角及加工調色,請從正面垂直拍攝作品,避免斜角度、直射光、陰影及反光,確保作品整體呈現無失真,以免影響後續資格審核及評分。(請參考本活動網站拍照範本)
  5. 得獎者須另以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作品正本至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繳交前請自行備份留存,正本將不予退還,並於期限內至本活動網站填妥領據,經審核無誤後,方得派獎。
  6. 得獎者繳交作品正本畫紙規格如有不符,縱使得獎,亦不派獎且得獎名額不再遞補。
社會組 作品格式及彩繪媒材:

  1. 圖片大小:W 1,200× H 1,200像素(Pixels),解析度100dpi。
  2. 檔案類型:JPG檔或PNG檔,色彩模式:RGB。
  3. 作品請加上「高雄市稅捐稽徵處」logo、名稱及「廣告」字樣。(logo圖檔請至本活動網站下載)
  4. 電腦繪圖方式呈現,但不得以純照片方式參加或利用「生成式AI」進行繪圖創作。

繳件方式:
線上繳件

  1. 至本活動網站填寫個人資料,完成會員註冊及報名。
  2. 下載作品授權書暨個資同意書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參賽者未成年),填妥後,掃描或拍照上傳至本活動網站。
  3. 將作品上傳至本活動網站,檔案以15MB以下為原則。
  4. 得獎者須另以電子信箱郵寄可供編輯之原始檔案或提供雲端連結供本處下載,檔案以15MB以下為原則,不得鎖定圖層或為pdf檔,並於期限內至本活動網站填妥領據,經審核無誤後,方得派獎。
  5. 得獎者繳交作品檔案規格如有不符,縱使得獎,亦不派獎且得獎名額不再遞補。

(三)注意事項:

  1. 一人限投稿1件作品,參賽作品不得為聯名創作,且投稿作品正面禁止註記個人資料,避免影響評審判斷。
  2. 作品、作品授權書暨個資同意書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皆採線上繳件,不收書面紙本。
  3. 如作品無法順利上傳,請優先詢問本活動網站『LINE線上客服』或撥(07)741-0141分機217鄭小姐洽詢。

肆、作品評審及評分標準:

  1. 評審作業分為作品初審及複審二個階段。(一)作品初審:由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工作小組先就報名資料完整性、作品規格是否符合規定及作品內容正確性進行篩選,資格不符者,於活動期間內以電子信箱及本活動網站通知,如需補件者,請於活動期間內重新上傳完成補件,逾期將不接受以其他任何方式進行補件。*為確保順利審核,強烈建議參賽者提前完成報名資料及作品上傳,若因資料不完整或審核未通過,可能無法及時補件,進而影響參賽權益,敬請留意。
    (二)複審:聘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分組評審;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經全體評審委員一致同意後,得以「從缺」辦理。

  2. 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國小創作組、國中組及
    社會組

    國小著色組
    主題相關性
    (作品切合指定題目)

    40%
    創意情節
    (作品之創意性、想像力及創作手法等)

    35% 60%
    色彩表現
    (畫面的色彩運用、和諧度及整體藝術感等)

    25% 40%
  3. 評分方式:以總平均分數計至小數點第2位(採四捨五入法),同分者,國小創作組、國中組及社會組依主題相關性、創意情節、色彩表現之分數由高至低排序;國小著色組依創意情節、色彩表現之分數由高至低排序。

伍、活動獎項及領獎方式:

  1. 作品評選獎:每組1-3名各取1位,佳作5位,並頒發獎勵
    名次 名額 國小著色組 國小創作組 國中組 社會組
    第一名 1名 1,200元家樂福禮券及
    迪士尼智能飯鍋1台(價值2,980元)
    3,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迪士尼智能飯鍋1台(價值2,980元)
    3,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迪士尼智能飯鍋1台(價值2,980元)
    8,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迪士尼智能飯鍋1台(價值2,980元)
    第二名 1名 1,200元家樂福禮券及
    500元九乘九商品券
    3,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500元九乘九商品券
    3,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500元九乘九商品券
    8,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500元九乘九商品券
    第三名 1名 1,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500元九乘九商品券
    2,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500元九乘九商品券
    2,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500元九乘九商品券
    6,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500元九乘九商品券
    佳作 5名 800元家樂福禮券及
    300元九乘九商品券
    1,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300元九乘九商品券
    1,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300元九乘九商品券
    3,000元家樂福禮券及
    300元九乘九商品券
  2. 指導老師獎:為鼓勵教師協助學生參加本活動,國小創作組及國中組作品獲得前三名及佳作者,指導老師可獲得以下獎項:
    名次 名額 國小創作組 國中組
    第一名 1名 1,200元家樂福禮券 1,200元家樂福禮券
    第二名 1名 800元家樂福禮券 800元家樂福禮券
    第三名 1名 700元家樂福禮券 700元家樂福禮券
    佳作 5名 500元家樂福禮券 500元家樂福禮券
  3. 公布:得獎作品擇期公布於本活動網站及本處臉書粉絲專頁,並另以簡訊電子信箱通知得獎者,若因註冊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聯絡或寄送失敗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名額不再遞補。
  4. 領獎方式:(一)得獎者於得獎公告後,須依限至本活動網站內填妥得獎領據,依式填寫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查驗身分及報稅使用,經本處核對無誤後方得領獎,若經核對身分有假冒或登錄資料不實情形,本處將取消該得獎者資格,不再另行通知,得獎名額亦不再遞補。(二)未成年得獎者如無身分證可以戶口名簿影本替代,並上傳任一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無法配合者,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名額不再遞補。
    (三)指導老師獎之得獎者,須依限至本活動網站下載得獎領據,依式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查驗身分及報稅使用,經本處核對無誤後方得領獎,若經核對身分有假冒或登錄資料不實情形,本處將取消該得獎者資格,不再另行通知,得獎名額亦不再遞補。

    (四)國小著色組、國小創作組及國中組得獎者須另以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作品正本至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繳交前請自行備份留存,正本將不予退還,並於期限內至本活動網站填妥領據,經審核無誤後,方得派獎。

    *得獎者繳交作品正本畫紙規格如有不符,縱使得獎,亦不派獎且得獎名額不再遞補。

    (五)社會組得獎者須另以電子信箱郵寄可供編輯之原始檔案或提供雲端連結供本處下載,檔案以15MB以下為原則,不得鎖定圖層或為pdf檔,並於期限內至本活動網站填妥領據,經審核無誤後,方得派獎。

    *得獎者繳交作品檔案規格如有不符,總使得獎,亦不派獎且得獎名額不再遞補。

    (六)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金額(價值)年度累計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必須申報計入個人所得。

陸、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臺、澎、金、馬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獎品發送或領取亦限於前述地區,經查資格不符、資料填寫不全、不實或不正確者,取消領獎資格,且獎品配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致毀損、錯遞、遲遞、遺失或得獎者因個人因素未領取,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2.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且不得以相同作品投稿不同競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一旦發現上述相關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所有獎勵。
  3. 參賽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自由運用參賽作品,不論重製、編輯、修改公開發表等使用,均不須另行通知參賽者,參賽者亦不得收取任何報酬。
  4.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及特定目的之合理關聯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一)蒐集之目的:基於辦理活動需要而蒐集、處理、傳遞及利用報名參加人員之個人資料,並於獲獎時公開姓名。(二)個人資料之類別:身分證字號、姓名、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電子信箱、就讀學校及班級。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活動進行、辦理兌獎及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之期間。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3. 對象: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4. 方式: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子檔案等方式。

    (四)參賽者得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行使權利,惟於評選及活動期間,因拒絕提供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其活動參與資格或受領獎權益,應自負責任。

    (五)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錯誤缺漏或假冒情勢,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參加者授權主辦單位得公開公布得獎者姓名。

  5.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6.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活動洽詢專線:(07)741-0141分機217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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