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佯岡山漫遊趣」微電影徵選

「倘佯岡山漫遊趣」微電影徵選

 總獎金: 68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8-31

壹、 計畫綱要:

本活動藉由影片製作,透過鏡頭敘述岡山在地故事,文化,以推廣岡山區遊憩生活,行銷岡山旅遊特色,諸如小崗山遊憩區、阿公店森林公園、阿公店水庫、台灣滷味博物館、台灣螺絲博物館、空軍航空教育展示館、空軍軍史館、軍機展示場、高雄市皮影戲館、岡山公園、壽天宮等景點及見證岡山歷史的岡山老街(平和路、開元街及維仁路)、岡山大水塔、眷村文化及遠近馳名的岡山三寶(羊肉美食、蜂蜜、豆瓣醬)等。除此之外,本活動亦期待挖掘出更多鮮為人知的私房景點,以展現岡山精彩的活力。

貳、 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

參、 主辦單位:

高雄市岡山區公所

肆、 活動辦法:

一、 活動期程

  1. 報名與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2. 得獎公佈:得獎作品與名單預計於106年9月15日公布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及岡山區公所FB粉絲專頁,得獎者另以電話或或電子郵件通知。
  3. 頒獎:得獎公佈之同時,一併公佈頒領獎方式。

二、 報名方式:

  1. 報名方式:採郵寄報名,使用報名專用信封(附件3),並繳交報名文件(附件1、2)及作品光碟各一式5份寄送至本所。地址:820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343號。
  2. 光碟於郵寄過程中容易受損,請做好保護措施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作品,得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寄作品,逾期以棄權論。

三、 報名資格:

  1. 凡熱愛影片創作之個人或團體(團體請擇一人為代表人)均可參加。
  2. 同一參賽者不可重複報名,同一件參賽作品不論以團體或個人報名,僅限報名一次,且以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為限。
  3. 以團體報名者,每隊至多3人,報名時須載明所有隊員姓名,隊員不得再擔任其他參賽團隊成員,每隊以1件作品為限,不得重覆報名。

四、 製作主題及規格:

  1. 影片內容:以岡山區歷史、文化旅遊為主軸,包含人文遊憩景點、風土民情、飲食文化、產業特色等,發揮創意拍攝。
    【註:作品內容至少須包含下列景點3處以上。】
    小崗山遊憩區、阿公店森林公園、阿公店水庫、台灣滷味博物館、台灣螺絲博物館、空軍航空教育展示館、空軍軍史館(含軍機展示場)、高雄市皮影戲館、岡山公園、壽天宮
  2. 影片名稱:10字以內,以行銷岡山文化旅遊、人文走訪為題。
  3. 影片長度:5~10分鐘為限(不符者不列入評選),含片頭片尾。
  4. 影片說明:介紹影片內容,發想與傳達理念等。
  5. 影片語言:以國語或閩南語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需加入中文字幕。
  6. 檔案格式:MPG或AVI或WMV或MOV或MP4,解析度至少1920*1080dpi以上。
  7. 音樂素材:自行創作或選用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五、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說明
主題切合度 30% 主題內容與徵選影片主題之契合程度。
內容呈現 40% 評比指標包含內容結構具有邏輯,具可觀性、可推廣流通性、創意巧思、深入淺出、引人注目等。
創意表現 20% 包括原創性、剪輯手法、製作效果、音效等。
影像品質 10% 包含影片畫面呈現品質、清晰度及畫面質感等。

六、 評選方式:

由本所邀請相關專業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分標準進行評選。

七、 獎項及獎勵辦法:

名次 名額 獎項內容
特優 1 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及獎狀乙紙
優等 1 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及獎狀乙紙
佳作 3 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座及獎狀乙紙

註1: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則團隊成員每位均頒發獎狀乙紙,獎金則由所有得獎者自行分配。
註2:為確保得獎作品品質,主辦單位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利。

伍、 活動網址及聯絡方式:

  1. 活動網址:岡山區公所全球資網:http://www.gsto.gov.tw/
  2. 聯絡方式:高雄市岡山區公所TEL:07-6214193轉111秘書室-林先生- E-mail:dd08d@kcg.gov.tw

陸、 注意事項:

  1. 得獎者若為團隊則其獎金與獎狀由得獎團隊之代表人領取及代扣所得。主辦單位不涉入得獎團隊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2.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3. 參賽者所有填寫之資料均應為真實且正確資料,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取消資格,不另通知。
  4. 報名本活動請務必詳實填寫相關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 比賽作品除應符合題材規定外,並以未曾出版或公開發表者為限;經查係抄襲或侵權作品者,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品,得獎者不得異議。若因未盡上述責任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擔負法律責任;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損害者,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
  6.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進行任何公開播送、重製編輯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惟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7. 不得以不當方式爭取或阻止他人獲得活動競賽之獎項。若經發現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還獎品,獎位不遞補。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領據;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另扣繳10%稅額。得獎人若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年度居留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另依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扣繳作業規定,單次給付金額達新台幣5,000元時,由給付單位代為扣繳2%之補充保費。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9.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皆以岡山區公所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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