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想。家」樂點AI歌曲創作大賽

「夢。想。家」樂點AI歌曲創作大賽

 總獎金: 230000

最高獎金: 55000

報名時間: 2020-11-23 ~ 2020-12-1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資訊策進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72279508

主辦單位Email:marketing@crossbond.tw

想參加比賽卻不會編曲?讓 AI 幫你編曲!

一、徵件主題:

可以「夢、想、家」三個主題為發想,創作屬於自己的原創好歌!

「夢。想。家」樂點AI歌曲創作大賽

二、作品規格:

1. 限以「樂點 Letron App」完成歌曲創作、演唱錄音,並付費購買歌曲版權( 版權上區塊鏈 )後,作品始得報名參賽。

2. 歌曲須為「主歌、副歌」結構,時間長度以「5 分鐘」為限。

3. 須同時包含詞曲及演唱之創作,單以詞曲參賽不符合參賽資格。

4. 可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演唱者不限參賽者本人。

5. 歌詞須為以全型、繁體中文創作。

6. 可以個人或團體( 聯合創作 )參賽;參賽收件期間內,投稿件數不限。

三、參賽資格

參賽者資格:

1. 參賽者限 15 – 35 歲人士,敘獎時需檢附相關證明。

2. 參賽者保證於 樂點Letron 所留存之資料為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字號( 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 )、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等。倘參賽者所留存之資料有任何不實或錯誤,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參賽作品資格:

1. 作品須使用「樂點 Letron App」完成創作,並付費取得歌曲版權。

2. 作品須保證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參賽作品若有抵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作品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4. 作品未曾接受任何單位為特定目的進行委託創作( 詞曲任一皆不可 ),並不得為實體或虛擬媒體締約、授權、發行之任何作品。

5. 團體參賽( 聯合創作 ),請於活動之投稿頁面,填寫協同創作者與其所創作之部分。

6. 若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辦法/活動規範之指定條件及格式進行投稿時,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7. 參賽者需依本辦法/活動規範確實完成每件參賽作品之參賽流程,倘參賽者未依參賽流程投遞參賽作品致影響參賽權益時,參賽者不得異議。

8. 為符合評選公平原則,參賽者送出作品後,系統不允許投稿作品重新編輯、修改、刪除,倘主辦單位認定同一參賽者就同一參賽作品重複投遞,主辦單位僅留存最後一次投稿做為參賽作品。

9. 倘主辦單位或評審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有違反上開任一規範,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 品 )及獎座( 狀 ),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

四、活動期程

徵件期間:

西元( 下同 )2020 年 11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晚上 11:59 止。

收件時間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壅塞,請即早投稿。

入圍公告:

預計於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布入圍名單。

得獎公告:

預計於 2021 年 1 月 30 日舉行頒獎典禮( 頒獎時間及地點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

評審及評分:

1、分為初審及決審二階段。初審:評審分數占比 100 %。決審:評審分數占比 30 %,觀眾分數占比 70 %。

2、觀眾分數:根據作品之按讚數、觀看次數綜合評分。

3、評審:將聘請國內資深音樂工作者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將依各參賽作品之歌詞創意、詞曲搭配性、詮釋、演唱技巧等加以評分。

4、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5、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五、獎項

入圍晉級獎 16 強:

入圍 16 強者皆能獲得獎金新台幣( 下同 )5,000元整及價值20萬元的專業音樂製作資源,包含專業導師指導、編曲、混音、專業錄音、數位上架。

首獎一名:

獎金 50,000 元整。

貳獎一名:

獎金 30,000 元整。

參獎一名:

獎金 20,000 元整。

人氣獎五名:

每位獎金 10,000 元整。

特別獎「最佳歌詞創意獎」一名:

贊助商提供。

特別獎「最佳歌曲演唱獎」一名:

贊助商提供。

六、領獎

1、獎項將由主辦單位專人聯繫參賽報名負責人,進行後續領取事宜。

2、如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入圍16強,需同意配合主辦單位要求參與導師媒合會及於頒獎典禮進行現場演出,並配合導師要求完成錄音後製、MV 拍攝等後續活動,如無法配合則視同放棄其入圍資格,其名額將遞補錄取。

3、投稿稿件如未達水準,得獎名單可從缺;評審團亦可視實際投稿狀況,調整獎項數目與獎金分配。

七、參賽及得獎權益重要事項

1. 參賽者參賽時即代表同意主辦單位為活動宣傳需求,將其姓名、暱稱、頭像、參賽作品及/或封面、個人簡歷、作品介紹等資訊,自行使用或授權第三人,用於包括但不限於樂點 Letron App、網站及/或主辦單位之社群媒體、協辦單位、合作單位、關係公司、其他協力廠商之網站、媒體等。

2. 本活動預計於 2021 年 1 月 30 日舉行頒獎典禮(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並於本活動網站、社群媒體及樂點 Letron App 上公布得獎名單與作品,得獎作品並將另行發表於本活動網站、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管道。

3.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得獎之作品如為聯合創作,由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4. 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將得獎作品無條件專屬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及利用( 不論有償/無償 ),亦即主辦單位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利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利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利用之人為任何請求/主張。參賽者並同意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參賽者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5.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獎金( 項 ),倘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須事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

6. 倘得獎者提供予樂點 Letron 之資料未填寫正確,致通知得獎時遲延,或獎項於郵寄或運送過程遲延、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7.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8.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本活動徵件辦法內容( 包含但不限於投稿需知及評審作業 ),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賽者。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徵件規範,倘參賽者不願遵守本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9.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資訊策進會

指導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承辦單位

樂易創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

遠邦國際顧問公司

協辦單位

桂田文化藝術基金會

合作夥伴

渼漾創意
尬音樂
禾酷音樂

贊助單位

遠傳 Friday 影音
JS 淇譽電子
IMAGE INHOUSE
SALASU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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