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FUN寒假.來繪監察院」寫生比賽

得獎名單
「學生FUN寒假.來繪監察院」寫生比賽

 總獎金: 71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1-30

主辦單位: 監察院

主辦單位電話: 02-23413183轉436(李先生)、02-23413183轉430(倪先生)

一、 活動目的:

為慶祝監察院 90 週年院慶,本院透過舉辦學生寫生比賽,邀請大、小朋友一同造訪此具百年歷史之國定古蹟,除共同欣賞巴洛克式建築之特色,並透過寫生方式,讓參與者詳細觀察、發掘與感受監察院古蹟之美,使藝術在感動中得以交流、分享,進而更瞭解監察院以及監察職權。

「學生FUN寒假.來繪監察院」寫生比賽

二、 主辦單位:

監察院

三、 活動時間:

110 年 1 月 30 日( 星期六 )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四、活動地點:

監察院院區建築開放參觀區域及臨中山南路、忠孝東路兩側之停車場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2 號 )。

五、 參賽對象:

對繪畫有興趣之學生( 5 年級至 9 年級、高中/職、大專院校,並以 109 學年度為準 )。

六、 參賽組別:

( 一 ) 國中小組( 5 年級至 9 年級 )

( 二 ) 高中/職組

( 三 ) 大專院校組

七、報名方式:

( 一 ) 領取比賽規定畫紙:

請於活動當日上午 9 時起,至本院大門口之「寫生比賽活動服務台」領取當天比賽規定畫紙。

( 二 ) 繳交作品及報名表:

參賽者須於活動當日下午 4 時前,將作品及報名表一齊繳回上開服務台,始完成報名。報名表可於該服務台領取或本院網站下載事先填寫( 並請檢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個人資料務必填寫清楚,如因填寫不全,致無法通知領獎或經投遞 2 次均招領逾期,視為放棄領獎 )。

八、比賽規則:

( 一 ) 比賽主題:

以本院院區建築及庭園景觀為主要題材,用寫生或創意發想方式繪記古蹟之美。須在院區內現場完成作品。

( 二 ) 作品規格:

以平面方式作畫於比賽規定畫紙( A3 尺寸、日本水彩紙,比賽當日由本院免費提供,並加蓋證明章 )。

( 三 ) 繪畫材料:

材料不限,形式不拘,繪畫用具( 含畫板等 )一律自備,並請維護場地之清潔。

( 四 ) 參賽方式:

每位參賽者作品以 1 件為限,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個人於現場之創作品,不得冒名頂替、抄襲、由他人代筆或修改,亦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參賽;若經工作人員或他人檢舉發現屬實,即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 五 ) 收件時間:

活動當日下午 4 時,逾期不予收件。並請參賽者自行注意作品完成程度,因收件場地空間限制,恕不接受未乾作品,以免損壞參賽者之作品。

九、評審事項:

( 一 ) 評分標準:主題表達 30%、美感藝術 35%、創意 35%。

( 二 ) 由主辦單位及外聘評審,共同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十、獎勵方式:

( 一 ) 凡繳交作品者,可獲得本院所贈送之監察院古蹟 DIY 紙模型及精美紀念品各 1 份( 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

( 二 ) 各組選出第一名( 1 位 )、第二名( 2 位 )、第三名( 3 位 )及佳作( 10 位 ),並得獲取獎狀 1 幀及獎金,以資鼓勵。

組別 第一名

1 位 )

第二名

2 位 )

第三名

3 位 )

佳作

10 位 )

國中小組 3,000 元 2,000 元 1,000 元 500 元
高中/職組 4,000 元 3,000 元 2,000 元 800 元
大專院校 5,000 元 4,000 元 3,000 元 1,000 元

單位:新臺幣( 三 )本比賽之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作品件數及水準,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十一、 成績公布與作品展示:

( 一 ) 得獎名單將於本院網站公布。

( 二 ) 為因應防疫,本次比賽不舉行頒獎儀式。本院將另以書面通知得獎者後續領獎事宜。

( 三 ) 各組前 3 名之得獎作品將擇期於本院及網站公開展示。

十二、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 比賽期間如遇畫紙損毀,請拿原領取之比賽用紙至本活動服務台登記更換,每人限更換 1 次比賽用紙。

( 二 ) 繳交之作品,恕不代為修改,亦不退件,請自行留底。每位參賽者作品以 1 件為限,倘有繳交 2 件以上作品之情形,則逕以最後一次繳交之作品為準。

( 三 ) 參賽作品違反本活動比賽規則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獎項不另遞補 ),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觸犯相關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本院無關。如因可歸責於參加者之事由致本院受有損害,參加者應負賠償之責。

( 四 ) 參賽作品著作物之所有權、著作財產權,自作品繳交時起,歸屬本院所有。參賽者須同意不對本院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同意者,則視同放棄比賽資格。上開所稱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三節、第四節之規定。

( 五 )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 六 ) 為防疫需要,比賽當日本院將進行實名登記、量測體溫,並請參賽者及陪同者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 七 ) 因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趨緩,本院得視疫情程度,取消比賽活動,相關訊息將在 110 年 1 月 29 日上午 11 時前,於本院網站公布。

十三、洽詢方式:

( 一 ) 活動網址:監察院網站 https://www.cy.gov.tw/default.aspx )。

( 二 ) 聯絡電話:( 02 )23413183 分機 436 李先生或 430 倪先生。

十四、本簡章未盡事宜,得由本院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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