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印象.映像」攝影比賽

「澳門印象.映像」攝影比賽

報名時間: 2019-09-30 ~ 2019-10-18

主辦單位: 國風傳媒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2-2657-3886

主辦單位Email:service@storm.mg

澳門經過 400 多年歐洲文明洗禮,東西方文化的融合共存使澳門成為一個風貌獨特的城市,留下大量的歷史文化遺跡與在地美食。風傳媒希望以「澳門印象 ‧ 映像」為主題,舉辦攝影徵選活動,紀錄澳門美景與美食照片,參加者須附上 150 字以內的文字說明畫面故事或遊歷時的心情與故事。

作品需求

  • 作品原始檔格式須至少 800 萬畫素以上,長寬無限制的 jpeg 檔。
  • 請自行確認清楚原始檔案之解析度,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 照片不得就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做基本參數進行調整。
  • 不得連做拍攝、裝裱、相片不得留白邊、不得附加浮水印。不得抄襲或翻拍、不得人工加色或一張以上電腦合成及彩繪。(不允許使用後製軟體及做任何濾鏡特效、液化功能、汙點修復、修補工具、增加圖樣…任何改變非原始構圖畫面之功能。)
  • 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 不接受得獎、參展過、公開出版或販售之攝影集的作品。
  • 違反上述規定者,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習慣等,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 凡報名之參賽者,均視為同意本活動的一切規定。

評選標準

  • 主題表達:主題的敘事性,內容含意,30%
  • 整體表現:整體視覺吸引力,與個人風格,30%
  • 美感構圖:視覺張力、動向及美感的掌握,25%
  • 攝影技術:攝影技巧,與呈現品質,15%

活動說明

  • 得獎名單公佈後,活動執行單位將會主動以電話通知的方式與得獎者聯繫,得獎者聯絡方式填寫不詳實或未於接獲得獎通知後 2 天內回覆相關資料,皆視為放棄參賽權利,將由備取者遞補。
  • 本活動【攝影徵選活動參加獎】抽獎名單以電腦抽獎系統採隨機方式抽出。
  • 另於風傳媒官網舉辦風民調投票活動,(網址:link),於 9/30 至 10/10 參加風民調「澳門印象」大調查活動,即可抽「桃園—澳門雙人來回機票」乙組(一名),每會員每天可參加一次,將於 2019/10/28 抽出並公布於活動專區網頁上。

活動規範

  • 本活動係由國風傳媒有限公司舉辦。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者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者資格。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8 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中獎人身分辦理扣繳。每人單次得獎獎項市價超過新台幣 1,000元(含)以上者,活動執行單位依法申報得獎人所得,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中獎文件。中獎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以上者,需依法負擔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本公司將對得獎者製發扣繳憑單。
  • 本活動獎項以主辦規劃的贈品為準,中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所有贈品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主辦單位更換贈品或折換現金。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若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參與風傳媒風民調「澳門印象」大調查活動者,為避免權益受損,請務必填寫正確的 email 及電話,補填會員 email 資料方式:風傳媒網站 >(右上)會員 > 帳號維護 > email。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事責任。
  • 若使用者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使用者之參與、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若得獎者未滿 20 歲,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須於指定期限內將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親或監護人)一同簽署之切結書紙本及相關資料,依指定之方式繳回。資料經核對無誤後,由主辦單位將獎項發予得獎者。
  • 本活動開放給台灣地區(包含台、澎、金、馬)之全體居民參加,但主辦單位之員工或親屬及廣告代理商、通路經銷商和其他配合廠商之員工不能參與本活動。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執行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者之獎品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1. (1) 蒐集公司及目的:由國風傳媒處理網路報名、身分確認、客戶管理、聯絡及相關資訊提供。
    2. (2) 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身分證字號、行動電話。
    3. (3)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國風傳媒有限公司營運期間。
    4. (4)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台灣地區(含離島,即中華民國境內)。
    5. (5) 利用對象及方式:您的個人資料將由國風傳媒有限公司在 第1項所列範圍內予以利用。如您有依個資法第三條或其他需服務之處,得致電國風傳媒有限公司客服中心電話 (02) 2657-3886 請求協助,國風傳媒有限公司地址為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 107 號 2 樓,客服信箱 service@storm.mg。
    6. (6) 您享有個資法第3條之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7. (7) 若您未完整提供個人姓名與聯絡電話,將無法享有參與此次活動的服務。
  •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變更及終止活動之權利;當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活動期間如有任何內容變更將公佈於本網站上,不另行通知。

兌獎方式

  • 持本憑證正本(影本無效)至雄獅旅行社可兌換「桃園-澳門經濟艙四人來回機票」乙組/「桃園-澳門經濟艙雙人來回機票」乙組,適用出發日:2020/1/1-2020/9/30 (詳細機票使用規則及票價內容,請參考雄獅旅遊社網站公告。)
  • 機票旺季區間(例如:聖誕節暨元旦新年、農曆新年、寒暑假、清明兒童節等連續假日)加價金額將依雄獅旅行社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準。機票旺季依航空公司公告為主。
  • 本憑證不包含:護照/簽證代辦費用、兩地機場稅、燃料附加費、兵險費用、住宿、餐食及純屬個人費用,得獎人可自行視需要投保個人旅行平安保險。
  • 若您預定出發日指定兌換機票已無機位時,(1)您可改訂其他艙等或(2)改訂其他航空公司桃園-澳門雙人來回機票,其費用依開票當日為主,由雄獅旅行社專案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費用如高於本憑證價值,請您自行補足差額,若費用低於本憑證價值恕無法退回差價。
  • 若您未依本憑證兌換機票,亦得於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依本憑證價值內兌換雄獅旅行社其他等值旅遊商品,惟護照/簽證代辦費用、無記名票券商品、機場附加燃油稅、簽證費、小費、個人旅遊平安險、領隊小費、純屬個人費用及北高接駁費無法適用。詳細旅遊商品資訊請參閱雄獅旅行社官網。
  • 機票價值會因為出發日而有所變動,若您預定出發日之機票價值超過本憑證價值時,須由您自行補足差額,且需同時依航空公司系統回覆訂位完成始可成行。
  • 建議您收到本憑證後,最遲於預定出發日前 20 個工作日前,以電話告知雄獅旅行社指定之服務人員,以利後續機位預訂相關作業進行,兌換手續完成抵換後視同已使用,無法做取消。
  • 如您於辦理兌換機票或旅遊商品之價值總額高於本憑證價值時,由您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憑證價值,恕不予退還差價。
  • 請您與服務人員確認兌換內容後,依服務人員書面或口頭告知期間內交付本憑證正本寄回雄獅旅遊社服務窗口,始得進行機票開票作業或旅遊商品報名作業,一經確認並提示使用後,無法作任何取消、變更或挪期。若雄獅旅遊未於指定收受日七日內收到您的兌獎憑證正本將視同取消,其衍生費用需由您自行支付。
  • 機票經開票作業完成後,如有更改日期或取消航班或必須重新開票時,須依航空公司機票使用規則支付機票價差、稅差以及改票手續費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行社專案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
  • 本憑證限乙次兌換完畢使用,不得分次使用。使用時無法找零,且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
  • 本憑證僅限於雄獅旅行社兌換及機票開票作業,不得透過其他旅行同業抵用,亦不得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團(票),且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併用。
  • 本憑證專屬風傳媒「澳門印象・映像 發現澳門攝影比賽」活動,不得折換現金。本憑證採不記名方式,得獎人請自行妥善保管此憑證,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兌換券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向雄獅旅行社請求任何權利與求償。
  • 本憑證未加蓋雄獅旅行社(股)公司鋼印及大章無效。
  • 本憑證兌獎說明未盡事宜,悉依航空公司機票使用規則及雄獅旅行社銷售規定或雄獅旅行社商品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準。

相關連結: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