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你的新故鄉」第七屆「eye臺灣win兩岸」短片徵選競賽

「臺灣,你的新故鄉」第七屆「eye臺灣win兩岸」短片徵選競賽

 總獎金: 96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2024-07-24 ~ 2024-09-25

主辦單位: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07-8627分機1607(蘇小姐)

主辦單位Email:eyetaiwanvideo@gmail.com

【活動辦法】

▊ 競賽主軸

  • 以兩岸(含港澳)人民,或其他新住民(含在臺定居、居留、求學、工作或交流等)在臺生活經驗、文化交流及情感連結的人文故事為主。不拘場景,不拘時空,鼓勵參賽者不受限制創作,影片場景不限於臺灣拍攝。

「臺灣,你的新故鄉」第七屆「eye臺灣win兩岸」短片徵選競賽

「臺灣,你的新故鄉」第七屆「eye臺灣win兩岸」短片徵選競賽

▊ 參賽資格

  • 不限年齡與國籍,不限曾入境臺灣,凡愛好影像,即可免費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 未滿18歲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受邀擔任評審委員者,不得參賽。
  • 陸委會及所屬單位,不得參賽。
  • 移民署及所屬單位,不得參賽。

▊ 徵件時間

  • 2024/07/24(三)- 09/25(三) (23:59:59 前為限)

▊ 評審時間

  • 第一階段:線上初選 2024/10/1(二)- 10/13(日)
  • 第二階段:決選會議 2024/10/23(三)
  • 第三階段:公告入圍名單 2024/10/25(五)

▊ 頒獎典禮

  • 頒獎典禮:2024/11/8(五)
  • 公佈得獎資訊:2024/11/11(一)

▊ 作品規格

  • 影片長度限於3分鐘以內,總長度包含片尾卡司介紹與黑畫面(如有,非必要元素),以實際上傳YouTube總長度為準,超過3分鐘之投稿影片將判定為不合格,另歡迎投稿1分鐘以內之極短片。
  • 不限於影像拍攝,以多媒體動畫製作亦可。上傳原始長寬比16:9的影像至YouTube。(影片解析度需為 1920×1080)。
  • 若作品有上中文字幕,須為繁體中文。
  • YouTube 標題為「(作品名稱)-《eye臺灣win兩岸》」
  • 曾於其它徵選活動得獎的影音不得參加競賽、不得一稿多投,倘有上述情形,經發現後,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 影片需全程直押上活動LOGO,LOGO於網站提供( 下載)。
  • ※附註:倘有可呈現360度VR特殊效果的短片,也歡迎投稿。不過,此特殊效果並不是參與本競賽短片的必要元素。
eye臺灣win兩岸 LOGO

eye臺灣win兩岸 LOGO

▊ 參賽方式

  • 投稿影片一律採上傳方式,不接受郵寄DVD。
  • 參賽作品依要求格式上傳至YouTube個人頻道並設為公開。
  • 回官方網站點選「我要參賽」。
  • 填寫作者/製作團隊簡介、作品名稱、作品簡介(以300字為限) 、YouTube網址,並勾選已了解活動辦法與授權( 下載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 網路人氣獎投票機制

  • 同一IP,每一天僅能選1個作品投1票(過午夜12點就可再投1票)。
  • 最後得票數最高者前3名,每組可獲得百貨公司禮券面額3千元一式(主辦單位保留最終獎品選擇權利)。
  • 人氣獎得獎者就所得獎項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讓)或折換其他物品。
  • 以任何駭客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者,得獎無效,主辦單位對有關參加者或得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得獎者得獎情形,若涉及蓄意操作之不正當行為,如影印、毀損、塗改或偽造相關憑證、侵入系統、大量灌票等,足以影響活動得獎公正性之得獎者,均視為無效得獎,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如有任何爭議,概以活動主辦單位之最終決定為準。

▊ 網路人氣獎投票時間

  • 2024/08/14(三)- 2024/10/14(一) (23:59:59 前為限)

▊ 競賽結果

  • 入圍作品公告:2024/10/25(五)於活動官網公布28組入圍名單
  • 獲獎名次公告:2024/11/8(五)於頒獎典禮公佈獲獎名次
  • 2024/11/11(一)於活動官網公佈獲獎名次

▊ 其他說明

  • 如出現參賽及著作權等糾紛,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追回獎項的權利。
  • 主辦單位有權經評審委員過半數同意對參賽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他項得獎名額」辦理。
  • 以上辦法若有不足之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

【 評分與獎勵 】

▊ 評選項目

  • 總分100%
  • 腳本創意(20%)
  • 主題內涵(30%)
  • 敘事手法(30%)
  • 拍攝剪輯技巧(20%)

▊ 初選

  • 依上述標準由評審委員選出前28組進入決選。

▊ 決選名額及獎項

  •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與獎狀1張)
  • 貳獎:2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與獎狀1張)
  • 參獎:2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與獎狀1張)
  • 佳作:18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與獎狀1張)
  • 網路人氣獎:3名(百貨公司禮券面額3千元與獎狀1張)

▊ 評審

  • 外部評審5位
  • 陸委會評審1位
  • 內政部移民署評審1位

【 注意事項 】

▊ 參賽規則

  • 參賽作品影像與音樂須為參賽者本人或團體之原創作品或經原創作者或團隊同意授權參賽。
  • 參賽者應確認擁有作品著作權,不得使用(含部份畫面)侵權疑慮的圖像、影像或音樂,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主辦單位不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內容須積極、健康、正面,避免種族、宗教、性別、政治及文化爭議議題,無色情暴力、血腥、毀謗、人身攻擊、侵害他人隱私、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公共秩序,與違反本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形。參賽作品內容若有違背以上敘述等情事,主辦單位保留作品下架權利。
  • 為各種國內外宣傳之用,得獎者須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對本活動得獎影片進行修改或重製,主辦單位取得參賽得獎影片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可於各種國內外實體與虛擬平臺進行傳輸及公開播放。
  • 得獎短片為國內外宣傳之用,若有關資訊正確與否得於事後校對後,主辦單位有權要求作者重新查證,並更正影片內容的字卡或字幕,重新提供影片檔案,不得有議。

▊ 版權說明

  • 如出現下述糾紛,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追回獎項的權利。
  • 得獎者須簽署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機構單位及因法律規定承受主辦單位業務之法人、自然人,有權永久無償利用得獎短片之著作財產權及衍生著作權(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於國內外公開播送、公開放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製作為DVD光碟片、配置外文字幕、進行國際宣導等),並提供相關授權書1式2份。主辦單位得對所有參賽得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對外推廣,包括但不限於集結出版、網路影音短劇腳本改編及播放,並且不限於陸委會網站暨所屬社群媒體或Cheers快樂工作人等平臺(例如電視或Facebook、IG、Line、YouTube或手機)進行宣傳播放。
  • 主辦單位享有所有作品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有權將所有作品刊登在主辦單位相關數位平臺與網站、 Cheers快樂工作人網站上、平面雜誌等相關業務等內容。
  • 報名完成視同已同意本活動規則。
  • 主辦單位可要求得獎者提供原始得獎短片規格的影音檔案、字幕稿與光碟等並不予退還,以進行國內外推廣使用。
  • 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引發相關爭議,參賽者應自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 獎金聲明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參加任何活動得獎,獎項金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以年度計算),得獎人須做得獎申報扣繳,並提供申報相關文件〈領獎簽收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且須於年度報稅計入個人所得。獎項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另代扣2.11%二代健保稅額。非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獲獎者,則依規定扣除20%稅額。
  • 得獎名單公布後,將寄送得獎通知至得獎者電子信箱,請參賽團隊指定一人代表領獎,並於指定時間內(國內外皆五天內)寄回領獎收據、相關文件,以及得獎短片有字幕版與無字幕版之原始光碟,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 其他

  • 如出現參賽及著作權等糾紛,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追回獎項的權利。
  • 主辦單位有權經評審委員過半數同意對參賽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他項得獎名額」辦理。
  • 以上辦法若有不足之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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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我們 】

若您對於活動競賽有任何疑問,
歡迎寄信至客服信箱與我們聯繫!

客服信箱: eyetaiwanvideo@gmail.com
客服人員將盡快回覆,感謝您的參與!
活動專線:(02)2507-8627 分機1607 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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