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唱吧!AI在雲端E起來!」租稅宣導活動.稅AI製圖比賽
一、活動目的
藉由辦理租稅AI製圖比賽活動,鼓勵民眾運用AI工具共襄盛舉,瞭解各項稅務法令及最新稅政,並推廣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達到租稅宣導效果。
二、單位
主辦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承辦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
協辦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蘆竹稽徵所
三、徵件類別及主題
A.雲端發票意象圖 | 以參賽者對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載具歸戶、設定領獎帳戶達自動領獎效果等的認識(簡易說明請見【相關主題說明】),創作彰顯索取雲端發票快速、環保、方便或其他對社會之正向影響等特性之意象圖,繳交意象圖時須命名,並提供300字以內說明內容。 |
B.稅務知識小漫畫 | 參賽者擇一主題(簡易說明請見【相關主題說明】)發揮自由創意,設計2至4格漫畫,漫畫中須加入自訂標題,可自由選擇是否加入對話,以傳達租稅知識:
|
C.泰克斯來代言 | 參賽者擇一主題(簡易說明請見【相關主題說明】)發揮自由創意,在吉祥物泰克斯的姿勢不變下,將吉祥物加以改造、搭配背景或加入其他角色互動延伸,傳達租稅知識,繳交圖片時須命名,並提供100字以內說明內容:
|
【相關主題說明】
(一)「雲端發票四部曲」:輕鬆完成雲端發票樂透四部曲,立即享有自動對獎、中獎主動通知、獎金匯入帳戶、避免發票遺失或忘記領獎等多項好處。
- 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可申請/綁定手機條碼,還可以設定手機小工具(Widgets)及Apple Wallet手機條碼票卡,免開啟「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即能出示手機條碼,讓儲存發票更快速。
- 設定領獎帳戶:
(1)登入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點選「系統設定」→「個人資料設定」→「領獎資料」進行設定,就享有24小時免出門的線上兌領獎服務,透過APP手動領獎。
(2)更便利的領獎方式「獎金自動匯款服務」,請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手機條碼專區→「領獎設定」啟用自動匯款。 - 設定載具歸戶:登入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點選「載具歸戶」→「新增載具」,即可將信用卡、悠遊卡、會員卡等載具與手機條碼作綁定。歸戶後,就可以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集中管理各種載具所儲存的雲端發票。
- 雲端發票除一般獎項外,還能享有超過250萬組雲端發票專屬獎的對獎資格,總獎金高達13.67億元,增加發票中獎機會!
(二)「手機報稅之便利性」︰只要準備手機,無須安裝APP,免插卡,編修資料免煩惱!進入網站手機版報稅系統,依序執行5個步驟,即完成綜所稅結算申報,快速又方便。
(三)「遺產稅稅額試算便民措施」:針對遺產總額在新臺幣(下同)3,500萬元以下且遺產種類單純的案件,配偶及子女只需在至親死亡日起6個月內,以線上或臨櫃方式申請,由國稅局提供試算通知書及確認申報書,經配偶及子女確認試算內容無誤,線上登錄或簽章寄(遞)回國稅局,即完成遺產稅申報,省去繁瑣程序。
(四)「房地合一稅2.0」︰自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房屋及土地出售時,應計算房屋、土地全部實際獲利,並減除已課徵土增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後,就餘額部分課徵所得稅,使房地交易所得按實價課稅,達到租稅公平。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稅2.0,包含短期套利者課重稅、法人比照個人課稅、擴大房地課稅範圍、土地漲價總數額增設減除上限、五種交易不受影響等。
(五)「扣繳制度優化內容」:114年1月1日起施行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優化扣繳制度,大概可分三大部分:
- 扣繳主體:事業、機關、團體或學校等之扣繳義務人,由事業負責人、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事業、機關、團體或學校等本身,使扣繳規定更符合「事責一致」。
- 非居住者扣繳申報:比照居住者扣繳時限彈性,減輕扣繳義務人作業時間壓力及負擔。
- 扣繳罰鍰裁量權:賦予稽徵機關可在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衡酌具體個案違章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罰之裁量權,維護扣繳義務人權益。
(六)「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為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制定本法,五大重點如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課稅、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七)「個人或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目的在防止個人或營利事業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CFC),在沒有實質營運活動的情況下,保留盈餘不分配以規避我國稅負。
(八)「拒絶稅務詐騙」:詐騙集團常假冒稅務機關名義,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誘使民眾操作ATM或輸入信用卡資訊等個資,造成民眾財物損失,為免自身權益受損,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各地區國稅局查證。
(九)「性別平等」:1979年聯合國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CEDAW)」,強調男女應平等,且共同享有經濟、社會、文化、公民與政治權利。另,多元性別為社會現況,對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者,予以尊重與善待,尊重不同的性別差異。
四、參加資格
一般社會大眾(限個人)。
五、活動期程
- 徵件期間:113年10月23日至11月12日止(注意:須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應繳交資料,為避免網路雍塞,請即早投稿)
- 投票期間:113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止
- 分享獎截圖上傳期限:11月22日 24:00前
- 各項得獎公告:113年11月27日
- 得獎者填寫上傳領據期間:113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六、活動方式
(一)參賽者一律至活動網站報名及繳交作品。
(二)參賽者須簽署同意書及切結書完成上傳(國稅局及所屬單位員工不可報名參賽);95年11月13日以後出生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章同意書及切結書(自活動網站下載列印及簽章後,拍照或掃描上傳,字跡不可潦草,應清晰可辨識)。
(三)參賽者須上傳「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登錄後螢幕截圖」。
(四)參賽者須上傳使用AI系統軟體協助生成作品之截圖畫面2張。〔須包含生成的原圖及文字指令(prompt)〕
(五)每位參賽者每個徵圖類別以投稿1件作品為限。
(六)參賽作品於競賽期間(即日起至競賽結果公布日止)不可將參賽稿件投交至其他比賽。
(七)投稿之作品授權供主辦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發布及使用,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自由運用,以利活動之進行與活動期間及結束後之行銷宣傳,不論重製、編輯、公開展示、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均不須另行通知參賽者,參賽者亦不得收取任何酬勞,且製作相關宣導品之作品,不以得獎作品為限。各徵件類別前三名得獎作品須提供可編輯檔,供印製成果海報。
(八)參賽者可參加「分享獎」競賽,將參賽作品放置於個人社群,將該作品之貼文(擇一社群)含按讚數或愛心數畫面截圖上傳報名網站,並提供貼文連結。「分享獎」取按讚或愛心數前15名,每名獲得全聯禮券2,000元。
(九)一般民眾於活動網站註冊及填寫問卷後,可於投票期間票選作品。每人每天就每個徵件類別投選一作品,即可獲得1次「機會獎」中獎機會,連續10天完成投票,則獲得10次中獎機會。「機會獎」計抽50名不重複之得獎者,每名獲得全家便利商店電子禮券200元。
(十)投票期間,一般民眾於網站完成註冊並上傳手機已安裝「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中「載具歸戶」項目該手機條碼已歸戶載具之畫面截圖者,可參加「同樂獎」競賽,前100名上傳正確截圖者可獲得全家便利商店電子禮券50元。(注意:依上傳時間計數,上傳後即不可刪除或修改,請確認無誤後再上傳)
七、參賽作品規格
(一)參賽者須利用AI系統生成軟體生成租稅圖片,得由人工進行內容修改,使其投稿作品更具流暢及合理性。
(二)圖像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學校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不得含有「得以辨識個人資料」之內容(如他人車牌、姓名),並且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三)圖像尺寸不拘,須為高像素JPEG或PNG格式檔案,每部作品最大上傳容量上限為3MB。
八、評分標準
- 評審委員:聘請相關專業人士及承(協)辦機關人員擔任。
- 評審作業期間:113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
- 評分項目及比重:
評分項目 佔比 說明 主題表現 40% 與租稅議題相關性。 創意發揮 30% 特殊、新穎之見解或表現手法等。 AI技術力 30% 生成技術、架構布局等。 同分者依「主題表現」、「創意發揮」、「AI技術力」之順序,依項分數高低評定。
- 評選結果將另以Email通知得奬者並公布於活動網站,若得獎者因故未能及時確認郵件、資料不全、錯誤或字跡潦草無法辨識未能及時聯絡修正,或未於期限前上傳領獎資料,將導致得奬權益喪失,視同得獎者放棄得獎資格。
- 作品之審查如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及承辦單位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九、獎勵方式
1.雲端發票意象圖
奬項 | 獎品(新臺幣元) | 名額 |
第一名 | 全聯禮券8,000+獎狀1紙 | 1 |
第二名 | 全聯禮券6,000+獎狀1紙 | 2 |
第三名 | 全聯禮券4,000+獎狀1紙 | 3 |
優選 | 全聯禮券3,000+獎狀1紙 | 5 |
人氣獎 | 全聯禮券1,500 | 10 |
早鳥獎 | 全家便利商店電子禮券200 | 20 |
2.稅務知識小漫畫
奬項 | 獎品(新臺幣元) | 名額 |
第一名 | 全聯禮券16,000+獎狀1紙 | 1 |
第二名 | 全聯禮券13,000+獎狀1紙 | 2 |
第三名 | 全聯禮券10,000+獎狀1紙 | 3 |
優選 | 全聯禮券8,000+獎狀1紙 | 5 |
人氣獎 | 全聯禮券1,500 | 10 |
早鳥獎 | 全家便利商店電子禮券200 | 20 |
3.泰克斯來代言
奬項 | 獎品(新臺幣元) | 名額 |
第一名 | 全聯禮券8,000+獎狀1紙 | 1 |
第二名 | 全聯禮券6,000+獎狀1紙 | 2 |
第三名 | 全聯禮券4,000+獎狀1紙 | 3 |
優選 | 全聯禮券3,000+獎狀1紙 | 5 |
人氣獎 | 全聯禮券1,500 | 10 |
早鳥獎 | 全家便利商店電子禮券200 | 20 |
4.人氣獎:
依民眾票選數,各類別擇前10名作品為人氣獎。
5.早鳥獎:
徵件期間,各類別完成報名、上傳作品且經審查符合類別及主題之前20名參賽者可獲得早鳥獎。
6.分享獎:
參賽者可將參賽作品放置於個人社群,將該作品之貼文(擇一社群)含按讚數或愛心數畫面截圖上傳報名網站,並提供貼文連結。取按讚或愛心數前15名,每名獲得全聯禮券2,000元。
7.機會獎:
投票期間,一般民眾於網站完成註冊及填寫問卷即取得投票資格,每人每天就每個徵件類別投選一作品,即可獲得1次中獎機會,連續10天完成投票,則獲得10次中獎機會。參與投票之民眾中計抽50名不重複之得獎者,每名獲得全家便利商店電子禮券200元。於113年11月27日與評選結果同時公告在活動網站。
8.同樂獎:
投票期間,一般民眾於網站完成註冊並上傳手機已安裝「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中「載具歸戶」項目該手機條碼已歸戶載具之畫面截圖者,可參加「同樂獎」競賽,前100名上傳正確截圖者可獲得全家便利商店電子禮券50元。
十、注意事項
(一)每位參賽者就每個徵件類別以投稿1件作品為限,且限成功上傳作品一次,完成作品上傳後,恕不接受要求修改作品、刪除或重傳新作品;繳交之參賽作品、相關資料,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二)參賽者須保證其投稿作品為未參加其他競賽且為本人之創作,在競賽結果公布前,參賽者不可將參賽稿件投交至其他比賽,且保證無任何違法、無任何侵害第三人身體/財產/權利(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情形。若經發現、檢舉或告發有侵權的問題,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一切賠償責任(包含第三人對主辦機關及承辦機關之索賠費用),承辦單位並有權取消其參賽、獲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品、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
(三)參賽作品若涉及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承)辦單位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承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造成主(承)辦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賽者應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責任。
(四)得獎者須於通知期限內提供領獎資料,並配合提供領取得獎獎項之領據,如因無法聯繫或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放棄獎品及獎狀,獎項留供統一發票租稅教育或宣導活動使用,得獎者不得異議。
(五)凡參加本活動者須使用個人真實姓名、電子郵件及聯絡電話供得獎聯繫或資料處理使用,若因資料填寫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時,視為自動棄權。
(六)承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及特定目的(「詠唱吧!AI在雲端E起來!」租稅宣導活動)之合理關聯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參賽者提供的個人資料,於相關法令及契約約定保存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作為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及本活動委外廠商辦理活動評選、活動聯繫、租稅宣導及機會中獎獎品獎金所得扣繳等用途。參賽者得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行使權利,惟於評選及活動期間,因拒絕提供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其活動參與資格或受領獎權益,應自負責任;如提供之個人資料有錯誤缺漏或假冒情事,承辦單位得取消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各項獎金所得列入中獎人個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須由中獎人繳納扣繳稅額;另因本次活動獲獎而衍生之費用均由中獎人負擔,包含但不限於匯款手續費、印花稅及相關稅費等。
(八)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了解本活動競賽規則,願意完全遵守各項規定,並同意承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如有違反者,承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相關獎金及獎狀應如數繳回。
(九)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保有競賽規則及活動相關規定之釋義及變動權利,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參賽者。
(十)活動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4-22366758 分機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