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音擂台稅月YOUNG」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比賽

「電音擂台稅月YOUNG」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比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5-11-01

一、參賽資格:

就讀中部五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生組團報名參賽 (每團 3 至 5 人,每校參賽組數以三組為限,跨校組 隊者,以多數成員就讀學校認定),參賽隊數限 20 隊,報名額滿為止,以報名先後順序為據。

二、活動時間:

104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4 時。 ※註:比賽報到時間為 104 年 11 月 7 日中午 12 時 30 分,未依規定於時限內報 到之參賽團體,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團彩排試音權益,且比賽順序抽籤 由承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出賽前 30 分鐘未完成報到程序者,視同棄 權。活動行程請參考注意事項(十四)。

三、活動地點:

臺中老虎城購物中心一樓廣場。

四、比賽方式:

(一)初賽:

參賽曲目一首,限時 6 分鐘以內(含上下台時間),自創或非自創不拘,語言不拘。表演自創歌曲者,報名時應 檢附詞曲資料(A4 格式)及 CD 各 1 份。

(二)決賽:

於當天初賽後立即進行決賽(參賽隊伍取前 5 名晉級決 賽,若參賽隊伍未達 5 組者則全部進入決賽),參賽曲 目一首,限時 10 分鐘以內(含上下台時間)自創或非 自創不拘,語言不拘。表演自創歌曲者,報名時應檢附 詞曲資料(A4 格式)及 CD 各 1 份。
※註:樂手須自備樂器參加比賽。主辦單位提供爵士鼓組(鼓棒自備)、自備樂器 之基本收音、音響系統、麥克風及譜架,參賽樂手需自備演奏所需之電吉他、Keyboard、電貝斯、導線、效果器、鼓棒、備用吉他弦等,並自負保管維護責任,本活動賽事不提供樂器保管服務。

五、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

填具報名表,104 年 10 月 30 日前 E-mail 至 eason@mail.tigercity.com.tw,主旨請打『「電音擂台稅月YOUNG」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報名』,並於 mail 後來
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電話:04-36062634,謝先生)。

(二)親持報名:

填具報名表於 104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5 點以前親送至臺中老虎 城購物中心 B1 服務台或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 5 樓服務 管理課。

(三)郵寄報名:

填具報名表於 104 年 10 月 30 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407 臺中 市西屯區河南路三段 120 號,「臺中老虎城購物中心企劃處收
」,並在信封上註明報名參加「電音擂台 稅月 YOUNG」暨防 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請於郵寄後來電確認(電話:04-
36062634,謝先生),報名表採郵寄方式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逾時恕不受理。

(四)傳真報名:

填具報名表於 104 年 10 月 30 日前傳真至 04-36029999,並於
傳真後來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電話:04-36062634,謝先生)。
※註:報名參賽隊伍請於報名後五日內檢附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及學生證影本正反 面等附件供參,若逾時未補,主辦單位有權逕予取消報名資格,不另通知。

六、評審辦法:

(一)聘任五位具專業素養及相關經歷之人士擔任評審委員,以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評分,現場公布比賽結果,並頒發獎金、獎盃,現場未領獎者視同放棄。
(二)比賽主題:『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參賽者可發揮巧思,藉由製作道具、編詞編曲等,於表演中融入比賽主題。

  1. 拒絕非法未稅低價、標示不清之菸品。
  2. 發現販售業者所販售之菸品涉有低價未稅,或發現菸酒業者疑有不法逃漏稅之跡象,可向國稅局提出檢舉。
  3. 假菸都在地下工廠製作,所含焦油、尼古丁等化學物質嚴重 過量,危害身心健康。
  4. 為避免買到非法菸品,可至財政部菸酒管理資訊網查詢國內 產製菸品業者及進口業者資料。
  5. 財政部違法菸酒檢舉專線:0800-867890。

(三)評審標準:初賽及決賽準備及演唱時間分別以不超過 6 分鐘及10 分鐘為原則,逾時每 30 秒扣總成績 1 分,依此累計扣分。時間計算以大會計時器為準,上台計時開始,下台計時結束。

評審項目 【評分標準】

  • 整體音樂性 【30%】
  • 演奏演唱技巧 【30%】
  • 台風默契 【30%】
  • 創意展現(含主題表現、服裝造型等) 【10%】

(四)評審方式

【初賽】

以序位評分之方式,每位評審應就各評分項目分別評分後依 權數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名次,由承辦單位彙整合計每位評審給予各參賽作品之名次,以合計最低者為第一(如成績相同時,依整體音樂性、演奏演唱技巧、台風默契、創意展現、服裝造型分項分數高低評定)。

【決賽】

以序位評分之方式,每位評審應就各評分項目分別評分後依權數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名次,由承辦單位彙整合計每位評審給予各參賽作品之名次(如成績相同時,依整體音樂性、演奏演唱技巧、台風默契、創意展現、服裝造 型分項分數高低評定),再加權初賽(30%)及決賽(70%)之名次,以合計最低者為冠軍。

八、獎勵辦法:

(一)個人獎:

由評審於初賽中評選出最佳主唱、鼓手、吉他手、鍵盤 手及貝斯手各一名,每人各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 2,000 元,惟參賽隊伍 9 隊以下(含)不頒發個人獎,若因參加者 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二)團體獎:

參賽隊數超過 10 隊取冠、亞、季軍各 1 名,6 至 10 隊取 冠、亞各 1 名,5 隊(含)以下取冠軍 1 名。

名次 獎勵
冠軍(乙隊) 獎盃乙座、獎金 30,000 元。
亞軍(乙隊) 獎盃乙座、獎金 20,000 元。
季軍 (乙隊) 獎盃乙座、獎金 10,000 元。

(三)參加獎(未得獎):

未得獎隊伍,每隊 2,000 元。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請提供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供核驗(今(104)年9 月份新生入學者,如尚未領取學生證或學生證遺失者,得以 錄取通知或學校核認之在學證明文件代替)。
(二)每團參賽人數 3 至 5 人,參賽樂團必須有主唱,其他人員(樂器)則不受限制,辦理報名須經承辦單位確認後始完成報名程 序,禁止樂團成員跨團重覆報名參賽。報名截止後或賽程途中不得更換樂團成員及參賽曲目,且職業歌者或有經紀合約者不 得參賽,凡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禁止該隊出賽或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之獎狀(盃)及獎金等。
(三)初賽出場順序於比賽活動日報到後集合,各隊派出代表現場抽 籤,抽出後不得異議,比賽時採唱名方式上場,凡經連續三次唱名不到者,視為棄權,不得要求補賽,請下一順序參賽 者先於選手預備區等候準備出賽,決賽出場順序於比賽當天 由進入決賽隊伍自行派代表抽出。
(四)須現場以樂器演奏配合演唱,純演奏曲不予計分,禁用 CD、卡拉 OK 或 MIDI 編曲伴奏預錄播放模式參賽。
(五)報名參賽隊伍嚴禁不雅之名稱,演出時嚴禁不雅之動作、歌詞 及音樂,違者由主辦單位取消其參獎資格。另參賽者因違反競賽規則所引起之任何法律糾紛及責任,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已善盡告知義務,故一概不涉入;如有侵害他人智慧 財產權(知識產權)或有任何其他違法事情,因此而引發之糾紛、訴訟,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所有法律責任,且主辦單位有權取消 得獎資格,追回獎項之獎狀(盃)及獎金等。
(六)領獎時間、程序比賽當日公布。參賽獎金須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單據(如:獎金簽領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視為放棄領獎權益。另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或有涉及二代健保補 充保費之部分,將依規定代扣繳納。各獎項之獎金收據,請依 稅法規定黏貼印花稅票。
(七)比賽進行(前)時如遇風雨,是否更改賽事日期、場地或行程事 宜,由承辦單位協調通知,參賽者不得異議。
(八)主辦單位為辦理比賽實況存證及推廣租稅教育之需,有權進 行實況錄影存檔。凡報名參賽者視同無條件同意拍攝、修飾使用及公開展示錄攝之肖像、名字,主辦單位就本活動賽事、攝影著作享有完整之著作權,得製作光碟分送各學校或上傳媒體網路,發揮租稅教育之推廣功能並作為發生爭議時之重要佐證參考資料。
(九)報名表及活動相關訊息請參賽者請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 局服務台領取或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官網下載(下載區http://www.ntbca.gov.tw/ 最 新 活 動 / 「 電 音 擂台稅月 YOUNG」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報名表需填寫真實資料作為賽事行政及主辦單位頒獎依據,不對外公開。若因資料 不全或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繫行政困難或有公平疑義等情事者,視同放棄參賽(獎)資格。
(十)本次活動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 目的是為本活動賽事聯繫統計、保險、辦理所得稅登錄扣繳及行政服務作業使用,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與否,惟拒絕提供資 料者,致團隊報名人數不足或無法聯繫,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隊報名參加本賽事。參賽者應自行確認身心健康狀況參與活動,若有隱瞞致疾病情事發生,概由當事人自付一切相關責任。未成年者如欲報名參加本活動賽事,應自行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 意後報名參加。
(十一)活動當天現場攤位設有電子發票體驗及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 申辦服務,為避免選手於比賽期間因參與攤位優惠活動影響自身賽事權益,承辦單位提供報名選手賽前集體申辦手機條 碼服務,申辦依據以選手提供之手機號碼及 E-mail 為準,請 據實詳填,該載具手機條碼將於報到時交付選手。個人得自 由選擇是否申辦手機條碼,惟若不需要此服務者,請於報名 時敘明告知,以利作業,未具體拒絕者,視為同意享有此項服務。
(十二)本活動賽事相關事宜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賽事者視為同意以 上規定。
(十三)本活動賽事經費源自「菸品健康福利捐」。
(十四)參考活動流程:

時間 內容
12:30~13:00 選手報到與抽籤 決定彩排、初賽順序
12:50~13:50 彩排試音
13:50~14:00 舞台整理
14:00~14:10 開場表演
14:10~14:25 來賓致詞
14:25~15:25 初賽(上半場)
15:25~15:35 舞台活動 EX:有獎徵答
15:35~16:35 初賽(下半場)
16:35~17:00 舞台活動 EX:有獎徵答
17:00~17:50 決賽 5 組/每組 10 分鐘(含上下場)
17:50~18:05 評審講評
18:05~18:30 頒獎

 

via : 「電音擂台稅月YOUNG」暨防制菸品稅捐逃漏宣導活動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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