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賞」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高雄市(107年)戊戌迎春徵件

「高雄賞」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高雄市(107年)戊戌迎春徵件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2-12

一、宗旨:

配合(107年)戊戌新春節慶,推廣宏揚傳統書法藝術,並能為本市帶來春節應景活動,特舉辦本項活動。

二、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高雄市八方藝術學會

三、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

四、協辦單位:

汶采筆墨莊、文雅筆莊、高雄市中國書法學會

五、參賽資格: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者歡迎報名參加。

六、比賽分組:

(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4)高中組

(5)社會組「含大專、大學以上」

七、比賽方式:

採徵件方式舉行。

(1)尺寸「各組皆以70cm x 35cm」書寫、內容以新春應景佳言等、字體不拘。

(2)作品收件日期:106年12月12日以前郵寄至

  1. (文雅筆莊:80292高雄市大順三路28號)07:722-4321或
  2. (汶采筆莊:80282高雄市福德二路30號)07:722-9998。
    逾期不予受理。註明參加高雄市(107年)戊戌迎春-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參加作品背後須浮貼送件表夾於作品左上方(請自行影印或電腦打字)。

(3)各組錄取名單和領獎注意事項、地點等,於107年1月12日前公佈。

八、錄取:

各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 優選佳作若干。

九、獎勵:

佳作以上得獎各組均頒發獎狀鼓勵,前三名得獎者,得與參加本會於107年2月1日,與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共同舉辦之「高雄市107年戊戌迎春・名家揮毫贈春聯活動」。

十、其他事項:

(1)凡參加比賽之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推廣會務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2)參賽作品請勿描寫,經評審委員認定有描寫或代寫之嫌疑,即不列入評審。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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