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雄燈會藝術節」全國創意花燈競賽

「2018高雄燈會藝術節」全國創意花燈競賽

 總獎金: 216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2-08

一、 宗旨:

(一)配合市府舉辦「2018 高雄燈會藝術節」期間,辦理全國創意花燈競賽,推展花燈藝術並延續傳統民俗工藝,促進高雄地區觀光事業之發展。

(二)激發學校親師生發揮創意,以共同參與製作方式培養學生互助合作的精神。

二、 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四、 承辦單位: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國民小學。

五、 協辦單位:

高雄市立鳳甲國中、高雄市立七賢國中、高雄市鳳山區鳳西國小、高雄市前金區前金國小、中華花燈藝術學會、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六、 競賽主題:

(一)以狗年生肖之民間或神話故事、宗教采風、歷史文化、族群融合等創意概念。

(二)結合大高雄城鄉風貌及「市民參與,幸福高雄」願景概念。

七、 題材:

形式不拘,參賽者自由創作(可結合節能減碳、環保等多元創新之素材,如 3D 列印、陶藝、竹編等)。

八、 競賽組別及方式:

(一) 競賽組別:

競賽組別 報名資格 國小、幼兒園組 公私立國小或幼兒園親子、師生共同製作(含外縣市)。 國中組 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附設補校師生共同製作(含外縣市)。 高中職組 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五專前三年師生共同製作(含外縣市)。 大專、社會組各大專院校、樂齡學習中心、社區大學及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含各級學校教師)。

 

(二) 競賽方式:

  1. 高中職、國中、國小、幼兒園組得採親師生、師生或親子等組隊方式共同參與製作。
    • (1)指導老師:每名指導老師至多指導 5 組,每組作品之指導老師以 4 名為限。
    • (2)製作學生:每組作品最多以 8 人為限(得跨校組成參加,惟應擇一校報名參賽)。
  2. 大專、社會組:每組作品作者最多以 6 人為限,且作者不得為高中職(含)以下學生。

九、 作品規格:

(一)各組參賽花燈整體規格:

整體作品長寬高不得小於 1.2 公尺,寬不得超過「2.4 公尺」,長不得超過「5 公尺」,作品高度不超過 3 公尺,未符合規格者酌予扣分。

(二)花燈製作時,以完整的個體設計,俾便於固定式布置,且作品材質應採防水、牢固、不易破損為原則,並應強調安全性(如電線整編、漏電絕緣、燈座亮度等)。作品以平放式為限,提供寬 2.4 公尺、高 0.75 公尺長條連結式木製平台,不提供帳棚遮蔽及懸吊設施。(如附件五)

(三)供電方式係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採插電發光式(交流電 110伏特)。

(四)每組作品總耗電量以不超過「1500W」為原則,收件時由大會現場測電,逾規定 1500W 達 10%(即 1650W 時,總電量包括整組作品所需之各項電量,如各類型燈泡、跳燈裝置、電動部份用電等全部涵蓋在內),酌予扣分並要求立即改善。

(五)作品凡採用蠟燭、探照燈或乾電池作為燈光效果者,或內部配線使用裸(銅)線而非絕緣導線者,或使用紙質等不耐潮材質製作之作品一律不予收件)。

(六)每組作品必須設置至少「4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含插頭之電線)以便插電,並做好插座(含延長線插座)防水包覆。

(七)如須使用水管燈、聖誕燈串、網燈、插接器(配電用插頭及插座)及電源線(組),建請使用有檢驗合格標識之產品,以確保品質及安全。

(八)為鼓勵教學與科技結合、多元呈現,「3D 列印應用獎」參賽作品需利用 3D 列印製作之零件(須佔 10%以上)完成,可於外觀顯現者尤佳,並請於作品收件時,附上印製過程照片作為佐證。

(九)花燈作品預定於 107 年 2 月 18 日(星期日)至 3 月 4 日(星期日),計展示 15 日。請注意配電安全,以免電線走火。(暫定,如有變動,另行公告週知)

十、 送展件數:

(一)高雄市各級學校踴躍報名送件,不限組數。

(二)外縣市自由報名送件,每校至多 10 組。

十一、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自 106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三)至106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前至福山國小網站首頁(http://www.fsps.kh.edu.tw/)線上報名,並於線上列印報名表,學校單位由承辦人、承辦單位主管、校長核章(大專、社會組如以個人名義報名除外),紙本交換或郵寄於 106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前送至福山國小總務處(高雄市左營區重愛路 99 號),始完成報名手續(報名資料若有誤,以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為準)。

(二) 為利展場規劃,請於 107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寄送作品圖檔及設計理念說明書至 0824cpcangel@gmail.com。

(三)上網填寫報名表時,請確實依照注意事項逐欄填表辦理(並自行留記密碼)。

(四)請參賽者詳閱本計畫後,再行輸入參賽作品資訊,以利資料核對,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概不受理。

(五)凡未經網路登錄報名或報名後核章不齊者恕不受理。

(六)收件現場概不接受更改報名資料。

十二、收件及評審日期:(如有變動,另行公告周知)

(一)收件方式:請各校自行送件,送件人員以公假方式辦理(收件期間,如遇非上班時間,得於 6 個月內覈實補休)。

(二)收件時間:107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凡逾時送件或未預先報名者,作品可參展但不得參賽(由承辦單位視現場之展示位置是否足夠而定)。

(三)評審時間:107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至 10 時止。

十三、收件及布置地點:(如有變動,另行公告周知)

(一)收件地點: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前對面之停車格(河東路中正路橋入口至大同二路),分組由工作人員點收。

(二)布置地點:各組擺掛位置 107 年 2 月 8 日(星期四)前公布於福山國小花燈競賽網站,並於送件時,由收件人員派員引導,不另行通知。布置(擺掛)所需之相關材料機具,請由送展學校或參賽者自行準備。請各單位注意花燈重量及參賽作品固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十四、評審:

(一)評審委員: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

(二)評審標準:

  1. 分為(1)整體效果(2)創意造型(3)燈光(4)技巧(5)材質等項目。
  2. 各組環保創意獎、3D 列印應用獎由作品中挑選,得與其他獎項同時得獎。
  3. 3D 列印應用獎的材料所佔比例由評審認定之。
  4. 作品經評定未達評審標準者,該組獎項名額得從缺。

十五、獎勵:

(一)各組均錄取「燈王」、「環保創意獎」及「3D 列印應用獎」各 1組,特優、優等、甲等、佳作等均至多 10 組(各獎項錄取組數,得依實際參賽組數比例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未達水準則從缺)。

(二)榮獲「燈王」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貳萬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記功 1 次。

(三)榮獲「特優」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壹萬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記功 1 次。

(四)榮獲「優等」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陸仟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嘉獎 2 次。

(五)榮獲「甲等」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肆仟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嘉獎 1 次。

(六)榮獲「佳作」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貳仟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嘉獎 1 次。

(七)榮獲「入選」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指導老師及學生獎狀乙紙。 5

(八)榮獲「環保創意獎」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巿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參仟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嘉獎 2 次,若重複得獎則擇優敘獎。

(九)榮獲「3D 列印應用獎」作品之師生,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金參仟元整,且指導老師及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嘉獎 2 次,若重複得獎則擇優敘獎

(十)學校組以學校為單位送件之敘獎額度

  1. 送件作品達 1~4 組者:
    • (1)指導老師(指導作品 1~2 組者)嘉獎 1 次。
    • (2)指導老師(指導作品 3 組以上者)嘉獎 2 次。
    • (3)相關承辦人員 1~3 人,各嘉獎 1 次。
  2. 送件作品達 5~9 組者:
    • (1)指導老師(指導作品 1~2 組者)嘉獎 1 次。
    • (2)指導老師(指導作品 3 組以上者),嘉獎 2 次。
    • (3)相關承辦人員 3~5 人,各嘉獎 1 次。
  3. 送件作品達 10 組以上者:
    • (1)指導老師(指導作品 1~2 組者)嘉獎 1 次。
    • (2)指導老師(指導作品 3 組以上者),嘉獎 2 次。
    • (3)相關承辦人員 5~7 人,各嘉獎 2 次。

(十一)前開指導人員之敘獎除校長須報請教育局發布外,各校得依據獲頒之獎狀及本計畫逕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十二)高雄市以外參賽獲獎教師本人或指導教師,由教育局函請各該(縣)市政府依相關規定予以獎勵。(十三)凡送件參與本競賽而未獲得任何獎項之參賽者,均可向承辦單位申請核發參賽證明。

(十四)獲獎者請於 106 年 3 月 5 日前依格式提供承辦學校相關匯款資料,以利獎金核撥,無法提供者,則需俟頒獎日期確定後,於頒獎是日簽領。

十六、展覽日期與地點:

(一)展覽日期:107 年 2 月 18 日(星期日)至 3 月 4 日(星期日)止,每日下午 6 時至 10 時。

(二)展覽地點: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前(河東路中正路橋入口至大同二路)

十七、頒獎日期與地點:

結合本市觀光局燈會藝術節頒獎典禮共同辦理,另行通知。

十八、作品領回:

(一)領回方式:參賽作品請各校派員或作者親至展出現場自行拆除領回(以公假課務派代方式辦理),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後續相關處理作品所產生之費用及罰鍰由製作人自行負擔,並不得提出異議。

(二)領回時間:107 年 3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2 時止,逾期不另受理領回。

(三)注意事項:參賽作品由教育局及承辦學校協助提供觀光局相關參賽作品簡易維護授權書及提供燈會期間花燈作品聯絡人方式,於參賽及展示期間,如有破損或電力受損無法展示,由觀光局作現場簡易維護或逕行通知作品聯絡人維護、代管或領回。「2018 高雄燈會—全國創意花燈競賽」:
高雄市政府網址:http://www.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址:http://www.kh.edu.tw/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網址:http://tourism.kcg.gov.tw/
高雄市福山國民小學網站:http://www.fsps.kh.edu.tw/
聯絡地址:高雄市左營區重愛路 99 號
洽詢電話:07-3487633 分機:311 傳真號碼:07-348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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