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詩網】2017「好詩大家寫」新詩創作獎

【愛詩網】2017「好詩大家寫」新詩創作獎

 總獎金: 20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17-05-15 ~ 2017-08-15

由國立臺灣文學館主辦的2017年愛詩網詩文徵選活動正式起跑,今年兩組皆不限徵文主題,徵文投稿期間為106年5月15日至8月15日止,臺文館熱情邀請全台熱愛寫詩及讀詩的民眾,踴躍上網投稿,爭取總獎金高達30萬,一同加入愛詩行列 !

愛詩網徵文活動今年邁入第七年,詩文徵選共分為「好詩大家寫‧新詩創作獎」及「大家來讀古典詩‧部落格文學獎」兩類,「好詩大家寫新詩創作獎」組別區分為成人組(大專生及社會人士)與青少年組(國中及高中生),徵選文體以中文寫作,30行為限,每人限投稿一篇作品。「大家來讀古典詩部落格文學獎」以臺灣古典詩過去六年所有主題為選讀範圍,參賽者需於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6篇網誌,內容可包含讀詩心得、書評、詩創作、詩吟、圖片及詩意插畫等分享。參賽者需為愛詩網網站會員,只接受線上投稿。

此外, 為增加趣味性,愛詩網站設計古典詩知識問答─闖關遊戲,讓民眾以問答方式瀏覽《台灣古典詩主題詩選資料庫》,只要完成闖關遊戲,民眾可獲取過關證書,除了得自行列印獎狀留存紀念,且能參與抽獎活動,獲得館方提供的獨家出版品。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至「愛詩網」活動專屬網站 http://ipoem.nmtl.gov.tw/ 閱覽相關活動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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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詩大家寫」新詩創作獎

一、活動宗旨:

為鼓勵全民寫詩,塑造詩意生活態度,並藉以詩興創意,提昇國民創作風氣,特舉辦「好詩大家寫」網路徵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

國立台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文學館)

承辦單位:采威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106年 05月 15 日起至08月15日23 時59分59秒截止。

四、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與線上投稿方式,恕不接受郵寄報名與投稿。請上「2017愛詩網」活動專屬網站http://ipoem.nmtl.gov.tw/

五、徵選主題:

不限主題。

六、徵選類別:

現代詩創作。

七、參賽資格:

(一)為本網站會員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得獎時需出示證件)。
(二)非國立臺灣文學館人員。

八、競賽方式:

(一)以中文寫作,30 行為限。
(二)每人限投稿一篇作品,作品一旦送出不接受任何形式修改。

九、 組別:

分為「成人組」(大學生及社會人士)、「青少年組」(國、高中生)。

十、 獎勵方式:

新詩創作奬(專家評選):

成人組

  • 首獎 1 名 獎金 30,000元
  • 貳獎 1 名 獎金 20,000元
  • 参獎 1 名 獎金 10,000元
  • 佳作 10名 獎金 5,000元

青少年組

  • 首獎 1 名 獎金 25,000元
  • 貳獎 1 名 獎金 15,000元
  • 参獎 1 名 獎金 10,000元
  • 佳作 10 名 獎金 4,000元

十一、得獎公布日期:

暫訂10月下旬。實際配合評審作業時程,另行於網站公告。

十二、評審作業:

評審方式將分為資格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每一階段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之評審。

(一)資格審:將由承辦單位依作品規格、參賽者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之作品將進入複審作業,並公布於網站供網友進行票選。

(二)複審:將邀請作家、學者等專家進行評選,複審結果將進入決審入圍作品。

(三)決審:將邀請資深作家及教授學者等進行評選。

(四)作品如未達水準,決審評審委員可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若優秀作品眾多,得另選出優選作品頒發獎狀獎勵之。

十三、活動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將以報名編號(系統自動產生)顯示。

(二)活動期間為維護比賽公平性,禁止網友發表不當內容、從事任何非法程式、假藉不實身份參與本活動,等其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或破壞本活動進行之行為,一旦查證或告發,將取消其參與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三)得獎者若未依規定詳實填寫個人資料,或因資料錯誤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得獎者所提供之證明文件若有不全或有誤、造假,或未在承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該得獎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承辦單位除撤銷其得獎資格外並可追回已頒授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四)參賽作品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發表於任何報章雜誌、出版品(含校內刊物)、網路(含個人部落格)等媒體刊物,且不得有抄襲情事,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因作品抄襲而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時,承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五)為擴大得獎作品之成效,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償授權文學館為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媒體之任何非營利之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承諾對文學館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安排於文學館所屬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體等發表,不另計酬。

(六) 參賽及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或抄襲、及侵害他人權益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公告之,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七)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相關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相關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八) 得獎名單揭曉後,本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並於愛詩網網站公告。請得獎者於收到通知後,依通知說明完成領獎相關手續,得獎公告一個月內未完成領獎程序,視為放棄得獎資格。若因地址遷移或不全而導致獎品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九)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所得獎項超過新台幣20,000 元者,得獎人須負擔10%稅金,請得獎者配合繳交身分證影印本作為申報依據,並由承辨廠商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予得獎人。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獎金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十)依照二代健保規定,得獎獎金價值超過5,000 元(含)以上,需將得獎獎金計收2%作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十一)承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獎項、評審作業與評審辨法等修改權利,修改後得不另行通知。

(十二)受邀擔任評審、本案工作人員及台文館館員不得參加比賽。

(十三)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十五)活動洽詢專線:04-23265200#309 邱先生,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30~18:00「好詩大家寫網路徵選活動工作小組」

(十六)活動網址:「愛詩網」http://ipoem.nmtl.gov.tw/

(十七)參賽者若於本網站通過會員註冊、上傳詩文作品視同同意上述各項規範,不得異議。

(十八)獲獎者之獎狀、獎品之寄送地址僅限定為台澎金馬地區,或由獲獎者授權乙位設籍台澎金馬地區之眷屬或友人代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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