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

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

 總獎金: 2000000

最高獎金: 800000

報名時間: 2021-06-01 ~ 2021-08-31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83-5866

主辦單位Email:yuchen.chang@ctbcculture.orgctbcfac@gmail.com

壹、宗旨

為落實扶植藝文理念,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創立「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旨在獎掖優秀藝術創作人才,鼓勵具藝術性、彰顯時代精神的原創繪畫作品。

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

貳、目標

「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推廣當代藝術創作,每兩年辦理一屆徵件活動,推動繪畫藝術普及於生活,增加藝術創作多元詮釋之可能,促進企業與藝術對話,同時藉由展出得獎創作,打造人人可以親近藝文的分享平台。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 以下簡稱本會 )

二、展覽共同主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 以下簡稱關美館 )

肆、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臺永久居留證,且於民國( 下同 ) 65年1月1日( 含 )至90年12月31日( 含 )間出生之個人。

二、如以團體形式報名參賽時,應於報名系統填列代表人一名及團體成員名單,團體代表人須具備前項所定資格,且無論團體人數,皆由報名表登載之代表人行使本活動之相關權利義務。

伍、參賽作品規範

一、參賽作品須為108年( 含 )以後之創作。

二、須為全部或局部使用繪畫媒材之原作。

三、不限尺寸,惟作品須可懸掛或固定於牆面。

四、每人限投一件( 組 )作品,可為單件或系列/組件作品。

五、參賽作品須於本活動決審結果公告時未曾於其他公開競賽或徵選活動獲得獎項,否則本會得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陸、參賽方式

一、線上報名收件

  1. ( 一 )本活動採 線上報名,報名期間自110年6月1日起至7月30日18:00止110年8月31日18:00截止,以報名系統顯示之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2. ( 二 )參賽者須登錄成為本會官網會員,並進行線上報名作業,依說明填妥報名資料、創作理念( 至多800字 )及上傳數位檔案。
  3. ( 三 )上傳數位檔案說明
    • 請提供參賽作品圖檔,亦可上傳影音檔或聲音檔做為參考資料
      1. ( 1 )圖檔格式需為jpg或png ,每張大小限 2MB,至多 6 張,每張作品請自行調整至正確方向,並標示相關檔案名稱。
      2. ( 2 )影音檔格式需為mp4,尺寸限制為720 x 480 px,總長度限2分鐘內。
      3. ( 3 )聲音檔格式需為mp3,總長度限2分鐘內。
    • 影音檔或聲音檔亦可上傳至YouTube或Vimeo等網路空間,並提供連結。

二、兩階段評審作業

  1. ( 一 ) 初審
    • 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線上審查。
    • 經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入圍參賽作品名單,將於110年8月底前公告於本 活動官網首頁。未獲入圍者,本會不另行通知。
  2. ( 二 ) 決審
    • 請入圍者於指定日期前將完整參賽作品原件( 單件或系列作品 )運送至指定地點參加決審,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 參賽作品原件送至指定地點時,請註明參與「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 參賽作品原件須經完整包裝或裝裱,請自行確認包裝妥適性,以降低作品運送過程之毀損風險,參賽作品於親送或託運過程中發生之毀損、滅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且如參賽作品因運送造成毀損而影響評審成績者,參賽者亦不得異議。如有特殊拆箱需求,請於送件時註明,並於本會指定之期限內赴指定地點親自拆箱,若無法配合於指定之日期開箱,視為同意委由主辦單位開箱。
    • 專人親送參賽作品原件時,由主辦單位發予收件存執聯;託運作品者,以託運單為憑,不另製據。

柒、評審與獎勵

一、由本會遴聘具專業成就之美術相關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作業。

二、獎勵及典藏

獎項 名額 獎勵方式
首獎 1 典藏獎金新臺幣80萬元( 含稅 )及獎狀乙紙
優選 3 典藏獎金新臺幣40萬元( 含稅 )及獎狀乙紙
入選 若干 參展補助費新臺幣5000元( 含稅 )及獎狀乙紙
入選以上之作品將於關美館參與展覽。
  1. ( 一 )說明:獲選「首獎」及「優選」作品由本會典藏,得獎者接獲本會通知時,須依規定簽署「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屬同意書」,未如期提供者視同自願放棄得獎資格。
  2. ( 二 )獎金/參展補助費須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如有變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 ( 三 )報名表填列之個人參賽者或團體代表人為本獎項獎金/參展補助費課稅之所得人,團體獲獎獎金/參展補助費分配由參賽團隊自行協議。
  4. ( 四 )評審委員會可視徵件作品狀況,決議獎項以從缺辦理。

捌、頒獎

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本會官網首頁及報名頁面,且由專人個別通知得獎者,並擇期於關美館舉辦頒獎典禮。

玖、展覽

一、預計於111年1月至3月辦理,展覽確定日期以本活動官網公告為準。

二、展覽以展示規劃及展覽效果安排作品展出,主辦單位保留展出空間最後決定權。

三、主辦單位必要時得要求得獎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或調整展出作品。

四、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五、本會為展覽、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參賽者同意授權本會無償將參展作品以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 包含將參展作品圖檔、影音檔或聲音檔上傳至網路之重製、利用行為 )、以及為前述目的而出版或於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中為參展作品之展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

拾、作品安全及保險

一、參賽作品保險期間:自決審收件之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

二、保險額度:每件作品一律以新臺幣15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額( 最高賠償金額 ),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作者不得異議。

三、本會僅於決審收件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之期間內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

壹拾壹、退件

一、除首獎及優選作品由本會典藏外,其餘參賽作品,參賽者得依本會公告之退件期間及退件方式辦理退件。

二、參賽者申請退件時須檢具收件存執聯( 親送參賽作品者 )或貨運業者之託運單( 託運參賽作品者 )至指定地點親取;或自行洽請貨運業者於申請退件期間內至指定地點收件。責任及運費由參賽者負擔,主辦單位將派專人處理後續事宜。

三、逾期未申請辦理退件者,視同參賽者同意授權本會全權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壹拾貳、附則

一、參賽者同意本會基於執行與本活動印刷、出版、教育推廣、文宣、行銷及展覽等之需要,得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於參賽資料填寫之個人資料、創作說明、作品圖示等。

二、參賽者對本活動作品之收件、審查方式、退件方式及其他相關事宜,不得提出異議。

三、參賽作品如有違反參賽資格或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會得逕行取消參賽資格,且該參賽者兩屆內不得參加本獎項;如已獲獎者,本會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之獎金、獎狀。若造成本會之損害,得獎者應負法律責任。

  1. ( 一 )參賽作品非本人創作,或參賽者未擁有著作財產權者,或有著作財產權糾紛爭議者。
  2. ( 二 )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3. ( 三 )本會於本活動決審結果公告時,參賽作品曾於其他公開競賽或徵選活動獲得獎項之作品。
  4. ( 四 )其他違反本簡章規定者。

四、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活動之調整變動,本會得在本會官網或本活動官網修訂公告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附件、時程規劃

期程 項目
110年6月1日-7月30日 線上報名
110年8月底前 初審結果公布( 公告於本活動官網 )
110年9月 決審收件
110年10月底前 決審結果公布( 公告於本活動官網 )
111年1月-3月 頒獎典禮及公開展覽
另行公告 退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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