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第十五屆『郎靜山紀念攝影獎』徵件

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第十五屆『郎靜山紀念攝影獎』徵件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5-12-31

主辦單位: 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

主辦單位Email:twphoto.tw@msa.hinet.net

一、宗 旨:

為紀念本會創始人郎靜山大師對攝影藝術之貢獻,特舉辦『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二、主辦單位:

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

三、協辦單位:

臺灣攝影學會、黑龍江省攝影家協會、廣東省攝影家協會、泉州華光攝影學院、臺北攝影學會、福建省攝影藝術協會、新北市攝影學會、高雄市攝影學會、臺灣松德攝影學會

四、支援單位:

海峽攝影文化交流學會

五、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本屆評審委員不得參加)。

六、題 材:

不限。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但不得混合。

七、規格及張數:

參賽者須提出 8×10 吋或 8×12 吋,方型 10×10 吋均不得裝裱,須以整套系列連作組作品,最少 12 張最多 16 張,請附上繳款證明,如規格及張數不符者不予評審。

八、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截止(以作品收到日期為准)。

九、參賽費用:

每組新臺幣 500 元 (人民幣 100 元亦或 US$18.00)投件時請附上繳款證明。
收件費用帳號:臺灣地區 :華南商業銀行 銀行代號:008
戶名:中華藝術家攝影學會 帳號: 162-10-016051-8
大陸地區:工商銀行 福州晉安支行
戶名:劉育麟 帳號:621226 1402019428249

十、收件地點:

24161 臺灣新北市三重區捷運路 55 號「郎靜山紀念攝影獎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其來先生收。

十一、評 審:

聘請海峽兩岸知名攝影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後一周內通知參賽者並於各媒體發表。

十二、獎 勵:

錄取『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金獎一名:獎金新臺幣十萬元
銀獎二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
典藏獎五名:典藏于泉州華光職業學院郎靜山攝影紀念館
每人限得一獎並頒發證書一張、獎座乙座,于次年會員大會中隆重頒獎。

十三、附 注:

(一)參加者請詳填參加表(可影印)並將作品一併寄送。(每幅作品背面須填寫作品排列順序編號)參加表可自本會網站下載列印。
(二)得獎作品不退件(得獎人須交得獎全部作品光碟 1 張,以利各媒體發表之用)。未得獎之作品,一律不退件。
(三)對於得獎作品,本會及指導單位有權以任何方式發表,不另給酬,得獎人不得有異議。
(四)參加者作品本會將儘量妥善保管,如有意外或郵遞耗損,本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五)參加者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作品,即使局部使用也不容許,一經查覺即取消得獎資格,得追回證書及獎座,並自負法律責任。
(六)如需索取簡章及報名表者,請附回郵及信封,寄至 24161 新北市三重區捷運路55 號「郎靜山紀念攝影獎委員會」收,或至本會網站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七)凡參加本攝影獎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並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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