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防教育學生實彈射擊體驗活動系列:讓照片有故事徵件活動

全民國防教育學生實彈射擊體驗活動系列:讓照片有故事徵件活動

 總獎金: 240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2021-04-20 ~ 2021-07-02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960-3456分機2771(陳教官)

壹、 依據:

本府110年2月23日新北府教安字第1100289279號「110年推展全民國防教育工作計畫」及本局110年1月11日新北教安字第1100055191號「109學年度全民國防教育學生實彈射擊體驗活動執行計畫」辦理。

貳、 目的:

為落實推展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全民國防教育之目的,透過視覺表達與溝通,同時啟迪學生潛能和興趣,鼓勵參與射擊體驗活動同學以照片記錄精彩的歷程故事,進而激發其愛國意識,支持全民國防教育活動。

參、 參加對象及資格:

參加「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學年度全民國防教育實彈射擊體驗活動」學生。

肆、 活動日期:

一、 徵件期間:110年4月20日至5月27日( 郵戳為憑 )。

原訂徵件時間至110年5月27日( 星期四 )止,因疫情影響,雙北市高中職( 含 )以下自5月18日至28日停課,故延後至1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截止收件。
原訂徵件時間至110年6月16日(星期三)止,因疫情影響,全國各級學校停止到校上課延至6月14日,故延後至110年7月2日(星期五)截止收件。
如有疑義,請電洽本局承辦人陳坤成教官,( 02 )29603456分機2771

二、 評選期間:預定110年6月10日至6月21日。

三、 獲獎公布:預定110年7月1日前公布評選結果於本局「校安神保庇」社群並函知得獎學校,另獎狀及商品禮劵另送就讀學校承辦處室於全校集會時機公開頒獎表揚。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得調整公布時間。

伍、 徵文作品規格及內容說明:

一、 徵件主題: 以「實彈射擊體驗」為範疇,自行律定投稿名稱( 主題 ) ( 如:我的實彈射擊初體驗等 ),以四格照片搭配文字,各自表達起、承、轉、合,每段落搭配照片撰寫100至150字為原則之敘述。

二、 投稿內容規格:

( 一 ) 照片請以電腦輸出列印。

( 二 ) 照片尺寸為 16:9或4:3( 橫放、直放皆可 )為原則;張數限定為4張,不得修改、後製。

( 三 ) 每段落搭配照片請撰寫以 100至150字為原則之敘述說明,WORD文書軟體撰稿,標楷體14字型。

( 四 ) 照片範圍:以相關實彈射擊體驗活動之人、事、物( 授課訓練及靶場現地 )為範疇。

陸、 評分標準:

項目 比例 說明
主題名稱 15% 創意主題。
故事內涵 45% 1.內容之充實性與正面意義。

2.敘事技巧、文句通順流暢程度、字詞運用正確性等撰寫技巧。

影像品質 20% 1.照片之主題呈現與重點掌握。

2.構圖、角度、焦點清晰、光影控制、色彩色調等技術表現。

創意表現 20% 影像與文字之創意組合、各種內容或形式創新。

柒、 收件方式及作品繳交注意事項:

一、 繳交作品時應包含如下資料:

( 一 ) 報名表( 如附件1 )

( 二 ) 作品專用表格( 如附件2 ),印刷紙本1式3份。

( 三 )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如附件3 )

二、 作品以「學校」為單位送件,每位學生限報名「1件」作品,每校至多提送「4件」作品參賽。

捌、 評審與獎勵:

一、 評審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編組評選。

二、 本局預定錄取特優1名、績優3名及佳作15名,獎勵如下:

( 一 ) 特優:獎狀乙幀、商品禮劵3,000元。

( 二 ) 績優:獎狀乙幀、商品禮劵2,000元。

( 三 ) 佳作:獎狀乙幀、商品禮劵1,000元。

三、 參賽作品若未達水準,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玖、 本活動將結合本局109學年度實彈射擊體驗活動花絮製作影片,以擴大推廣全民國防教育成效及納入後續授課教材教案參考。

壹拾、 注意事項:

一、 請參賽學生加入本局『校安神保庇』社群,以提供最即時的活動資訊,評選結果亦於此公布!請點選以下連結加入社群!校安神保庇=> https://pse.is/3aw3v3

二、 參賽者於獲獎公布後,獲佳作以上者,請提供照片原始檔案( 800 萬畫素以上 )於主辦單位運用。

三、 主辦單位有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凡內容涉色情暴力,或妨害社會善良風氣之圖像文字,即與參賽主題不符之作品,或是發生違反比賽精神之行為,承辦單位得取消參加者之參賽資格。

四、 所有之作品,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比賽及其他相關活動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主辦單位得於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五、 得獎者同意其得獎作品之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轉讓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有,並不得主張其著作人格權。

六、 參賽作品若為抄襲、由他人代筆、曾公開發表或曾在任何比賽獲獎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壹拾壹、 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本局 110年度預算經費支應並委託市立新北高工協助辦理。

壹拾貳、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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